根据《龙口市餐饮油烟治理实施方案》(龙政办发〔2020〕16号),我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自查整改阶段将于2020年7月底结束,2020年8月进入集中整治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全部自行安装和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二、我局将于8月正式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查处,给予行政处罚。
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