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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区餐饮油烟治理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12-20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

  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2017年12月底前,各镇、开发区、街道制定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方案,公布整治名单,明确整治期限,并开展专项治理。2018年底前,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的、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区环保部门联网。到2020年,全区餐饮油烟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镇、开发区、街道是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
 
  (二)条块结合。区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环保、旅游、城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督促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业主负责。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四)联合执法。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
 
  三、治理目标
 
  (一)严控油烟直排,确保达标排放
 
  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油烟直排。同时,鼓励业主实施整体改造,或使用高效抽油烟净化整体装置,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要求,并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区容区貌的排气烟道,定期维护并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二)加强执法巡查,杜绝露天烧烤
 
  加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加强执法巡查频次,落实长效管控措施,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和设施。
 
  (三)加强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
 
  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基础上,还需配备油烟在线监控装置,并须与区环保部门联网,确保管理部门实时掌握油烟净化设备的清洁度、风机的运行状态等信息,提高油烟排放监管效率。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12月)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结合实际,健全组织体系,制定整治方案,对辖区内餐饮集中区及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就餐座位250座(含)以上、存在重复投诉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餐饮业台帐,确定重点整治名单,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和完成期限。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指导督查,严格整治标准,注重整治效果。整治工作方案及重点整治名单于2017年12月底前报区环保局备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月——2月)
 
  重点整治单位对照整治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12月)
 
  对相关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确定整改时限;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对整治进度缓慢,不按时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整治无望的依法关闭。
 
  (四)长效治理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完善相关管理台帐,建立餐饮油烟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共享监管信息,利用“双随机”检查模式对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抽查,确保治理成效,确保到2020年全区餐饮油烟得到有效控制。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二)区住建局:负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居民居住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
 
  (三)区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餐饮行业企业名录,规范餐饮业市场经济秩序。
 
  (四)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业营业执照管理,负责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五)区环保局:负责制定相关整治方案;负责组织调查餐饮油烟污染等基本情况;负责整治行动的技术指导;负责对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设施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区旅游局:负责协同相关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指导管理单位做好A级景区和星级乡村旅游区内设置露天烧烤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区城管局:负责对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或者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设施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负责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将未经处理的油烟直接排入下水管道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要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抓好专项整治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探索建立行政审批部门将餐饮服务业的基础登记信息与后续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好餐饮业污染治理攻坚战。
 
  (三)加强检查,严格考核
 
  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油烟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要实行联合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进展,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格问责。
 
  (四)合理引导,疏堵结合
 
  要本着“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既解决餐饮油烟扰民等突出问题,又保障餐饮业有序发展;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餐饮油烟整治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争取居民群众特别是经营户对油烟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无锡市滨湖区餐饮单位重点整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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