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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城市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12-14 来源:未知
摘要:为保障我县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成立组织 为保证攻坚行动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城市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郭建华 副组长:陈旭、管书彬、王玉、王绍民、门士威 成员:局属各股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导和问题整改催报。 具体任务 严控餐饮油烟污染。 1、对城区内所有油烟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

  为保障我县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成立组织
 
  为保证攻坚行动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城市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郭建华
 
  副组长:陈旭、管书彬、王玉、王绍民、门士威
 
  成员:局属各股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导和问题整改催报。
 
  具体任务
 
  严控餐饮油烟污染。
 
  1、对城区内所有油烟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改时限,责任到人,督促大小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监督使用,保证定期清洗,要求保存清洗记录。
 
  2、实行挂图作战、网格管理,突出精准治污,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内的餐饮经营业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同时,我们明确队员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及时督促业户予以整改。全力以赴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3、餐饮企业必须做到“三个百分百”,百分百使用清洁能源,百分百安装油烟治理装置,油烟治理装置百分百正常运行。
 
  4、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辖区内餐饮饭店进行再排查,加强巡查、监管,对经营规模与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能力不匹配、油烟排放不达标、油烟净化器安装不符合国家要求、不定期清洗及不能够正常使用的餐饮单位采取关门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营业,确保油烟污染不反弹。
 
  5、对新开业的餐饮单位、饭店进行环保验收,符合“三个百分百”的相关要求方能开业。
 
  6、对不按规定使用清洁能源,使用散煤的餐饮企业,一经发现,将对散煤进行收缴。
 
  7、对重点区域的餐饮油烟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领导:王玉、王绍民
 
  责任单位:市容大队、城建大队、开发区分局
 
  责任人:袁峰、邓其瑞、李建
 
  (二)加强城区渣土车管理。
 
  1、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准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具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达到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密闭装置,车辆需安装车载GPS定位等装置和系统,接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
 
  2、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处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处置的,要采取覆盖降尘措施;
 
  对需要处置的建筑垃圾,应当委托经核准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委托未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或者使用未经备案车辆运输。
 
  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施工场地出入口位置必须建立清洗平台,配备洗车设施,安排洗车、保洁人员,并在出入口段路面铺垫吸水材料,确保运输车辆净车出场。正在开挖的工程作业面应当采取喷淋、洒水等降尘、压尘措施。
 
  施工单位委托未取得核准资质的运输企业、个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者运输单位使用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或者备案的车辆,按照未经处置核准或者超越处置核准范围,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者运输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3、建筑垃圾运输路线管理
 
  从严管控主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路线:对乐行路以北、淮中大道以南、集贤路以西、天静宫路以东范围内的渣土运输,予以重点监管。并根据情况,向县政府汇报之后,予以审批。原则上,渣土运输路线避开以上区域。
 
  从严监管建筑垃圾运输路线:严格审查建筑垃圾运输线路等;对运输中不按照核准的线路进行运输的,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从严强化车容车貌管理:渣土车上路前必须冲洗,保持车容整洁,严禁带泥上路、遗漏抛洒。对于车容不洁、带泥上路、遗漏抛洒的,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领导:王玉
 
  责任单位:渣土办
 
  责任人:赵军
 
  (三)强化城市道路保洁管理。
 
  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细化保洁工作责任和任务,合理利用资源、调配人员,根据环保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要求三家保洁公司增加对城区道路降尘冲洗、洗扫、降尘、门前冲洗及垃圾收集转运频次,对机械化作业车辆配置进行合理调整,城区雾炮车4辆,洒水车14辆,洗扫车23辆,路面养护车13辆,封闭式压缩车17辆,吸污车2辆,护栏清洗车2辆,勾臂车4辆,对接车2辆,(根据实际需求,随着环保要求的提升及对环卫作业质量的提升,城区作业车辆会陆续增加机动应急车辆)。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雾炮车每日上午9时后对城区主要主干道进行四次降尘作业;特别是上午10后增加雾炮车降尘次数;对城区主干道,特别是施工工地周边如乐行路、西环路、紫光路、胜利路等施工路段,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扫水车按照车辆排班城区主干道每日六个班次冲洗降尘;对过境车辆较多的天静宫路、淮中大道、202线增加降尘、冲洗频次,针对城乡结合部特别是雨水天气过后容易出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如:星园路、淮中大道西段道路两侧未硬化路段、九龙大道、202线拆迁区域,向阳路集贤路老城区管网改造路段,针对车辆带泥上路问题由督查人员及保洁人员发现道路污染第一时间上报,调动机动车辆随时冲洗防止因污染路面造成车辆通行尘土上扬;针对上午7时后车辆及人流量增多,增加主干道冲洗降尘次数保障路面潮湿不起尘;增加机动车辆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特别是在午间及下午下班后的时间段,秋季落叶及刮风天气逐渐增对易引起扬尘,调整雾炮车及洒水车对主干道洒水降尘,午间12时至14时,晚间18至21时增加雾炮车及洒水车对城区主干道实施冲洗,保障随时有车辆机动作业和应急处置突发情况,预防因季节交替及机动车辆通行造成扬尘污染,路面养护车对辅导门前进行循环冲洗,对重要的路段、市场、桥面商城门前及桥梁增加冲洗频次,减少扬尘上浮;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封闭式转运,日转运清运两次,并安排3个机动班次车辆清理临时应急垃圾转运。
 
  责任领导:陈旭
 
  责任单位:环卫中心
 
  责任人:门士威
 
  (四)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流动商贩。
 
  1、全面取缔露天油烟烧烤和燃煤炉,对进店的烧烤点强制要求安装环保烧烤炉;要求全部更换燃气、用电等环保燃料;规范夜市大排档经营行为,取缔油炸食品摊点;督促大小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监督使用,保证定期清洗,保存清洗记录。
 
  2、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取缔流动商贩、店外经营、沿街叫卖等各种影响市容经营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严管重罚。
 
  3、依据城市道路功能及城市管理规范,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的原则,推进城市道路层级化管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积极引导各类摊点经营户进入正规市场规范经营,重点治理并解决洗车、餐饮等店外经营问题,坚决打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坚决取缔占道市场。
 
  4、深入推进“门前五包”工作,逐路逐段、逐门逐户,与辖区临街单位、商铺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建立“门前五包”台账,引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及经营户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立面改造、包文明劝导”,加大处罚、曝光力度,推广“非接触性执法”,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共治、自治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王玉、王绍民
 
  责任单位:市容大队、城建大队、开发区分局
 
  责任人:袁峰、邓其瑞、李建
 
  涡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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