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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12-11 来源:未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2020年10月13日全省、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精神,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确保圆满完成我区三年蓝天保卫战、十三五规划目标及市下达我区的秋冬季大气攻坚目标任务,迅速扭转当前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禁煤区散煤清零 工作标准:从现在开始,发动社区和村庄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散煤排查,禁煤区内严禁储存、使用煤炭及其制品,严防死守,确保主城区禁煤区范围内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生产煤炭及其制品现象清零,同时对查出的煤炭及其制品全部清理回收,严禁回...

  为贯彻落实2020年10月13日全省、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进会议精神,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确保圆满完成我区三年蓝天保卫战、“十三五”规划目标及市下达我区的秋冬季大气攻坚目标任务,迅速扭转当前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禁煤区散煤清零
 
  工作标准:从现在开始,发动社区和村庄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散煤排查,禁煤区内严禁储存、使用煤炭及其制品,严防死守,确保主城区禁煤区范围内“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生产”煤炭及其制品现象清零,同时对查出的煤炭及其制品全部清理回收,严禁回流入市场。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市容监察队、区市场监管局
 
  整治范围:禁煤区范围内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工作措施:1.落实包片责任制。辖区居民住户落实机关干部包保责任制;辖区门店、容易使用散煤的企业落实机关干部包保责任制。
 
  2.做到应管尽管。以居民、门店、企业为重点,进行地毯式、全覆盖的排查整治,确保排查到位、管控到位。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生产煤炭及其制品的行为,发现运输散煤车辆一律查扣。
 
  (二)开展城市大清洗
 
  工作标准:对主城区范围内所有环线、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单位庭院、楼宇建筑(包括楼顶、立面)、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设施等,进行全面彻底、无死角的大清理、大清洗(非雨天、非冰冻期每两周开展一次)。
 
  责任单位:区环卫处
 
  配合单位:主城区14个乡镇、街道(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整治范围:主城区范围内和各乡镇、街道(中心)政府所在地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工作措施:1.包片负责。环卫处要对照大清洗任务,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真正开展全面彻底、无死角的大清理、大清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组织好区直各单位大清洗。
 
  2.加大频次。各单位按照非雨天、非冰冻期不低于每两周开展一次的频次开展大清洗,保障治理效果。
 
  3.突出重点。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城市主干道路、各单位机关办公楼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大清洗,确保清理、清洗到位。
 
  (三)油烟综合整治
 
  工作标准: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全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的油烟治理设施完善、运行正常、排放达标。推进油烟在线安装联网工作,确保辖区内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全部接入在线平台实时监管,确保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区市容监察队
 
  整治范围:辖区范围,重点是主城区建成区(包括长北街道、故县街道)
 
  整治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一轮检查整治,动态清零,常态化坚持。
 
  工作措施:1.细化责任。市场监管局要对所有餐饮单位逐一落实包片、包门店的监管责任人,形成责任清单。
 
  2.建立台账。市场监管局要建立监管工作台账,记录所有餐饮单位基本信息、油烟净化装置号等,做到底清数明。
 
  3.强化检查。对餐饮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定期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装置。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4.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打击露天烧烤行为。对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营业时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四)背街小巷扬尘治理
 
  工作标准:实施无死角的清扫保洁,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未硬化路面全部硬化。
 
  责任单位:主城区14个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区环卫处、区住建局
 
  整治范围:主城区建成区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工作措施:1.全面发动。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发动社区、村庄、企业、单位人员,形成人人参与大清洗、大清扫的浓厚氛围。
 
  2.彻底清洗。参照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标准,进行全面彻底、无死角的清洗保洁、垃圾清除。
 
  3.及时修复。乡镇街道排查发现的背街小巷路面破损问题,及时移交住建局,及时进行修复治理,未硬化路面全部硬化。
 
  4.加强检查。乡镇街道要组建专门的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背街小巷大清洗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区环卫要对各乡镇、街道大街小巷环境整治和扬尘治理清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五)裸地扬尘治理
 
  工作标准:对主城区范围裸地开展排查,包括拆迁裸地、空地、荒地、绿化带裸地,建立清单,因地制宜,采取覆盖、绿化、硬化或透水铺装治理,防止起尘。
 
  责任单位:主城区14个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区市容监察队
 
  整治范围:主城区建成区
 
  整治时限:10月20日前完成排查;10月30日前完成整治;坚持常态化排查。
 
  工作措施:1.集中排查。各相关乡镇、街道(中心)围绕本辖区范围全面排查各类裸地,建立问题清单。
 
  2.积极整治。针对排查发现的裸地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方式、整改时限和责任人,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3.长效管控。乡镇、街道(中心)要建立裸地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清理整治新发现的裸地问题,确保长效。
 
  (六)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工作标准:履行属地责任,所有城中村改造工地、潞州区实施的项目,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施工工地综合整治,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同时施工工地到主次干线连接线硬化,整洁无积尘。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区市容监察队
 
  整治范围:辖区范围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动态清零。
 
  工作措施:1.摸清底数。区住建局要对管辖的各类项目工地做到心中有数,建立工作台账。
 
  2.找准问题。区住建局要对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逐一查找问题、差距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坚决整改到位。
 
  3.长效管控。区住建局要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清理整治新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确保常态化、长效化。
 
  (七)“五堆”综合整治
 
  工作标准:全面清理辖区范围内五堆(土堆、砂堆、煤堆、渣堆、垃圾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区市容监察队
 
  整治范围:辖区范围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动态清零。
 
  工作措施:1.集中排查。乡镇、街道(中心)要按照属地原则,全面排查管辖范围的“五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2.迅速整治。针对排查发现的“五堆”问题(包括居民房前屋后、施工现场的堆砖堆料),建立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清理整治时限和责任人,坚决整治到位,严防反弹。
 
  3.长效管控。乡镇、街道(中心)要建立“五堆”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清理整治新发现的“五堆”问题,巩固治理成果。
 
  (八)汽修行业整治
 
  工作标准:4S店、汽车维修公司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长期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整治范围:辖区范围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动态清零。
 
  工作标准:1.细化责任。交通运输局要对所有4S店、汽车维修公司逐一落实包片、包门店的监管责任人,形成责任清单。
 
  2.建立台账。交通运输局要建立监管工作台账,记录所有4S店、汽车维修公司基本信息、污染治理设施等,做到底清数明。
 
  3.强化检查。交通运输局要对所有4S店、汽车维修公司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VOCs治理设施安装到位、稳定运行。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4.严格执法。对不安装、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工作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完成登记编码,辖区内严禁使用国三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区住建局、区市容监察队
 
  整治时限:11月15日前完成登记编码,常态化管控,动态清零。
 
  整治范围:辖区范围
 
  工作措施:1.摸清底数。生态环境分局要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摸底全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为管控工作打好基础。
 
  2.加强管理。生态环境分局要进一步加大服务指导、督促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
 
  3.严格执法。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住建局、区市容监察队配合,严厉查处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问题。
 
  (十)秸秆禁烧管控
 
  工作标准:严禁焚烧秸秆、垃圾等杂物,加大打击力度,区域实现“零火点”。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区林业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农机中心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整治范围:辖区范围
 
  工作措施:1.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中心)要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大对《关于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杂物的通告》(潞州政通字﹝2020﹞5号)内容的宣传力度,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四定”名单于10月20日前上报区林业局,由区林业局督查。
 
  2.加强巡查。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严禁焚烧秸秆、根茬、荒草、树叶。
 
  3.严格执法。区林业局、公安分局要加强秸秆禁烧检查督查,严防焚烧秸秆引发火情,严厉打击违法焚烧行为。
 
  4.疏堵结合。区农机中心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还田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做到沿山地带无死角。
 
  (十一)工业企业管控
 
  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排查检查钢铁超低排放、工业窑炉深度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工程完成情况,做到辖区内涉气企业全覆盖,发现未完成治理、超标排放、直接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处罚并停产限期整治,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予以关闭。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整治范围:辖区范围
 
  工作措施:1.建立工作台账。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全区重点工业企业治理进度进行全面摸底,建立管理台账,跟进治理进度。
 
  2.加强监督检查。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加强帮扶指导,督促企业科学规范实施治理。
 
  3.严格环境执法。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十二)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工作标准:完成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西白兔乡、黄碾镇、大辛庄镇、区教育局
 
  整治时限: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工作措施:1.倒排工期。区工信局要对照时限要求,细化工程量,列出工期表,有序推进工程实施。
 
  2.现场办公。区工信局、区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大现场督办力度,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科学组织施工,确保按时完成。
 
  (十三)柴油货车淘汰
 
  工作标准:加快推进全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区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整治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
 
  工作措施:1.摸清底数。区交通运输局要全面排查全区范围内国三以下柴油货车数量,建立清单。
 
  2.扎实推进。对照清单,细化责任,及时研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研究解决,确保逐一淘汰到位。
 
  (十四)燃煤电厂煤质管控
 
  工作标准:加强燃煤电厂煤质监管,督促燃煤电厂使用硫份1%、灰分16%以下的煤炭,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区能源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西白兔乡、堠北庄镇、长北街道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
 
  工作措施:1.强化源头管控。区能源局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煤质化验管控制度,建立燃煤使用台账。
 
  2.狠抓日常监管。区能源局、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现场检查督察力度,定期对电厂燃煤进行抽检。
 
  3.加大处罚力度。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企业违规使用高硫煤行为。
 
  (十五)工业企业落后产能淘汰
 
  此项任务另行专项安排
 
  (十六)打击攻坚行动中的违法行为
 
  工作标准:1.从11月1日起,配合实施主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尾号限行制度。
 
  2.协同推进优化重点区域内主要道路及道路施工影响路段的通行效率,通过设置单行、提前绕行、指挥疏导等措施保证车辆通畅,减少车辆怠速行驶。
 
  3.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秋冬季柴油货车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行动。
 
  4.加强秋冬季主城区重型柴油货车持证通行管控力度。确需进入市区的柴油货车,施工工地柴油货车绿色通行证明材料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出具,城中村柴油货车及涉及生产物料运输的柴油货车绿色通行证明材料由属地政府出具。
 
  5.加大环保违法行为及秸秆焚烧,禁煤区违法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生产煤炭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整治时限:立即开展,常态化坚持。
 
  整治范围:全区范围
 
  二、组织领导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秋冬季攻坚行动,区政府决定成立潞州区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指挥部,负责全区攻坚行动的统一指挥调度。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区  长  崔云峰
 
  常务副总指挥:副区长  杨书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姚国荣
 
  指挥部成员:各乡镇、街道(中心)党(工)委书记,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16项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
 
  (一)专项工作组一组。组长:副区长杨书旗。具体负责禁煤区散煤清零、油烟综合整治、裸地扬尘治理、“五堆”综合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业企业管控、燃煤电厂煤质管控和清洁取暖改造等8项任务实施。
 
  (二)专项工作组二组。组长: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曹乾。具体负责打击攻坚行动中的违法行为任务实施。
 
  (三)专项工作组三组。组长:副区长王峰。具体负责汽修行业整治、柴油货车淘汰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等3项任务实施。
 
  (四)专项工作组四组。组长:副区长李国亮。具体负责秸秆禁烧管控任务实施。
 
  (五)专项工作组五组。组长:区环卫处处长冯翔青。具体负责城市大清洗和背街小巷扬尘治理等2项任务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落实。各乡镇、街道(中心),相关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对秋冬防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秋冬防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落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盯紧目标、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逐项梳理建账,对管控的各类污染源实施清单化管理、动态化管控。对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要实行台账式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各责任单位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于2020年10月19日前报至区指挥部,以清单倒逼问题清仓见底。
 
  (三)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聚焦当前急需开展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盯住重点工作,严卡时间节点,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全覆盖、工作无盲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区指挥部建立一日一报告、三天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工作制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全力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加大宣传、加强督查。区委宣传部要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宣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全民动员、全民参与,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工作督查,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中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通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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