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武功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关于全面取缔城区露天烧烤及串串经营行为的通告

作者: admin 时间:2020-11-22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露天烧烤管理,有效解决露天烧烤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突出问题,着力优化环境质量,全面保障市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即日起将集中开展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全面取缔城区露天烧烤及串串出店占道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从事烧烤串串经营的门店,严禁非法占用主次干道、人行道、城市空地搭伞摆桌违规经营。烧烤经营门店必须进店经营。 二、城区所有烧烤串串经营的摊点,应按照《陕西省三小管理条例》要求,进入指定区域(普小...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露天烧烤管理,有效解决露天烧烤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突出问题,着力优化环境质量,全面保障市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即日起将集中开展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全面取缔城区露天烧烤及串串出店占道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从事烧烤串串经营的门店,严禁非法占用主次干道、人行道、城市空地搭伞摆桌违规经营。烧烤经营门店必须进店经营。
 
  二、城区所有烧烤串串经营的摊点,应按照《陕西省“三小”管理条例》要求,进入指定区域(普小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下午18:30-24:00)经营,其余地点时间一律禁止烧烤、串串经营。
 
  三、城区所有从事烧烤门店、摊点,都应加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清洁能源。
 
  四、城区所有从事烧烤、串串经营者,不得噪音、烟尘扰民。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咸阳市大气污染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没收经营工具,并给予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行为,交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烧烤经营行为,举报电话:029-37293931
 
  武功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20年5月8日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