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露天烧烤管理,有效解决露天烧烤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突出问题,着力优化环境质量,全面保障市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即日起将集中开展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全面取缔城区露天烧烤及串串出店占道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从事烧烤串串经营的门店,严禁非法占用主次干道、人行道、城市空地搭伞摆桌违规经营。烧烤经营门店必须进店经营。
二、城区所有烧烤串串经营的摊点,应按照《陕西省“三小”管理条例》要求,进入指定区域(普小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下午18:30-24:00)经营,其余地点时间一律禁止烧烤、串串经营。
三、城区所有从事烧烤门店、摊点,都应加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清洁能源。
四、城区所有从事烧烤、串串经营者,不得噪音、烟尘扰民。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咸阳市大气污染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没收经营工具,并给予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行为,交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烧烤经营行为,举报电话:029-37293931
武功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