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来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9年秋冬季—2020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来污防攻坚〔2019〕1号)及《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2019年秋冬季—2020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兴政办电〔2019〕70号),为实现我区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2月29日。
二、工作目标
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升和细颗粒物(PM2.5)下降为首要任务,消除重污染天数,2019年,城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9%,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9微克/立方米,完成自治区、来宾市下达的PM2.5、PM10目标任务,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1—2月,春节期间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气。
三、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全民治污,协同防控PM2.5污染和臭氧污染,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持续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污染天气应对等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重点任务
(一)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对市城区的经营户门前实行“三包”,综合治理国控站点来宾二中、来宾四中敏感区域周边的小作坊、小饭店、小店铺,强化城区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责任领导:王志英、覃凤达、彭殷年;责任股室:生产股、流通股、餐饮股、药械股、网消股、各城区市场监管所)
(二)餐饮油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加强城区范围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餐厅餐馆、烧烤店以及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整治力度,配合住建和环保部门做好流动经营的餐饮油烟治理。对固定场所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达不到油烟净化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市场准入,对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建议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责任领导:刘海斌、彭殷年;责任单位:审批股、餐饮股、各城区市场监管所)
(三)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加强对锅炉的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处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锅炉。〔责任领导:彭殷年;责任股室:特设股、各市场监管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抓紧抓实,充分发挥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及有关股室要依据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攻坚合力,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
(二)严格考核问责
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发现问题整改缓慢、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的有关股室、监管所,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股室要在每月8日前将上月攻坚行动情况报送至综合股OA邮箱汇总。2020年3月9日前,报送攻坚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