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南靖县空气环境质量排名下降到全市第六,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靖县及市区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情况
坚持“属地为主、行业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建立起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靖城镇辖区内空气环境质量,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整治时间
2020年9月-2020年12月。
三、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农业污染整治
加强食用菌制包蒸汽炉整治。对辖区内食用菌制包蒸汽炉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加快完成食用菌制包蒸汽炉淘汰整治。菌包尽量使用外购方式,不在辖区内制包;若采用在辖区内制包的,应采用自带废气处理设施的燃烧机替代传统高污染小高炉,并采用清洁能源,禁止燃煤。
责任领导:刘建发
责任单位:农技站、各村
(二)油烟污染整治
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对辖区内餐饮店、烧烤店、大排档等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未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装置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的餐饮店予以关闭,对露天烧烤摊位和大排档全面取缔关停。
责任领导:陈欣亮、陈信君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队、靖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扬尘污染整治
1.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督促各个施工项目,严格落实好围挡、道路硬化、洗车台、微灌喷雾、裸露地面绿网覆盖、绿化等各项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措施。
2.拆房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房屋实际高度进行防尘围护,设置密目式防尘网,持续交叉喷雾降尘。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暂时不能清运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
3.渣土车扬尘污染整治。督促建筑工地进出口设置洗车台,确保净车出场。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推进渣土车辆密闭防漏改造,着力加强夜间等重点时段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车身带泥上路、沙土装载过高、渣土沿途滴洒漏等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陈欣亮、邱志宏
责任单位:村建站、行政综合执法队、征迁办、各村(居)
(四)机动车污染整治
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优化,均衡重点道路交通流量,最大程度化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时的尾气排放;加大对黄标车违反禁行、限行等检查处罚力度。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在柴油货车通行的主要路段设立执法点,加大高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加大对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监管,对拒不报废的车辆执行强制报废。
责任领导:吴鹏
责任单位:道安办、靖城交警中队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排查阶段(9月30日前)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食用菌种植、餐饮油烟及露天焚烧、拆房施工工地、渣土车、机动车管控整治清单(详见附件)报镇环保站。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2月15日)
各有关单位要严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食用菌种植、餐饮油烟及露天焚烧、拆房施工工地、渣土车、机动车及秸秆禁燃进行集中整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长效监管机制,于12月31日前将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报告报送镇环保站。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空气环境治理改善目标,同时,成立靖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靖城镇空气环境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二)强化配合联动。各村(居)、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把辖区内空气质量治理好。要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空气环境污染底数,建立健全台账,为精准分析、精准施策提供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坚持抽查督导常态化,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做到一事一单约谈、通报、曝光等多种方式,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履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处理。
(四)加强宣传保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有关管理标准,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社会氛围。
附件:1.靖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靖城镇食用菌种植清单
3.靖城镇餐饮油烟及露天焚烧整治清单
4.靖城镇拆房、施工工地监管责任清单
5.靖城镇渣土车监管责任清单
6.靖城镇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