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结合玲珑镇实际情况,拟定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执法,全地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新上企业依法审批建设,自然保护区调整到位并适宜玲珑镇各项经济发展要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各项生态环境指标达到招远市要求。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持续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村级网格化监管责任得到充分落实,全面消除“散乱污”企业集群并整治到位。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符合生态环境监管要求,10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企业完成两种模式治理改造,在用7个燃气锅炉全部完成低氮改造。
(二)持续推进燃煤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全面取缔散煤销售网点,力争餐饮业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农村洁净煤取暖达到60%以上。
(三)加快推进移动源污染集中整治。所有企业自备加油装置取得环评手续,使用柴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油站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联合市生态环境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和环保标识管理达到100%。
(四)全面提升面源污染整治水平。城市建筑、交通、水利、等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上路车辆抛、洒、漏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餐饮服务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露天烧烤全部使用环保炉具,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污染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五)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根据市应急预案调整情况及时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并动态更新,根据污染状况及时启动运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
(一)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全镇19处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水井改造,规范设置保护标志,每月巡查1次,确保农村生活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将黑臭水体、河道违建、垃圾治理作为河长、湖长工作的重要内容,实现全镇黑臭水体为0、河湖道内无违规行为,河湖道生态修复达到90%以上。
(三)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大力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办理取得排污许可证,养殖场有机肥替还田率达到100%,废旧地膜、反光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完成城镇污水管道规划,15个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并网或达标排放要求。
四、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分类清单编制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完成原化工总厂和染料分厂两个A类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评估调查、修复方案工作,按计划实施修复工程。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逐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全镇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所有生活垃圾定点回收并处理。
(三)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五、全面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关注招远市生态红线动态优化调整情况,力争我镇利益,配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排查工作,实施治理和修复。
(二)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专项整治。关注罗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情况,按要求开展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旅游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活动的关停或关闭和生态修复工作,配合完成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
(三)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开展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按计划实施金欧二矿区和罗金前涧矿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落实尾矿库闭库责任,实施吕格庄尾矿库和东庄头尾矿库闭库工程。
六、优化布局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一)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水平。配合开展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三线一单”项目调整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开展产业园区集中整治,配合开展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根据要求组织开展有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加快推进重点行业环境治理提标改造。配合开展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减,违法违规产能清理等工作,全面推进冶金、建材、有色、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三)强化建设项目环评预审批工作。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对重大工程项目可研、规划编制启动阶段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组织指导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对未纳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不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七、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修订完善镇村两级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落实“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一岗双责要求。
(二)加强联合执法生态监管工作。与市负有生态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取缔工作。
(三)夯实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根据国家规定组织企业实施排污许可,推动企业治污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四)推动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适时开展宣传进集市、进家庭、进学校活动,充分利用“6.5环境日”时机,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行动。
玲珑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