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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8-08-24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加强对辖区内饮食业油烟污染排放的控制,防治油烟对大气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全面完成县城区域内饮食业油烟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加强对辖区内饮食业油烟污染排放的控制,防治油烟对大气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全面完成县城区域内饮食业油烟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凡列入治理范围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清洗,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露天烧烤要搬入室内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馒头房燃煤炉要加装烟尘净化设施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通过多种措施,促进饮食业经营户油烟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县城区域内环境的影响。
 
  二、整治范围
 
  县城建成区域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等单位内部设置的食堂以及从事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业、以及露天烧烤、馒头房等。),重点是油烟排放污染较重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馆。
 
  三、整治内容
 
  (一)对未使用清洁能源的饮食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安装使用清洁能源;
 
  (二)无油烟处理设施且油烟无组织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制性要求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有组织达标排放;
 
  (三)对擅自拆除、闲置油烟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和整改力度,以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四、整治措施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从2015年3月27日开始到2015年6月底结束,整个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7日—3月31日)
 
  对辖区内饮食业单位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台飞播进行宣传,并向饮食业单位发放整治通知,发动广大业主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对辖区内饮食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重点餐馆进行登记,摸清底数,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监察,确定强制性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馆名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4日—5月31日)
 
  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提出分类监管办法,同时根据不同餐馆油烟排放的污染程度,结合群众信访反映依法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对未使用清洁能源的饮食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安装使用清洁能源;二是对使用清洁能源,油烟排放量大且无油烟处理设施,或油烟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饮食业单位,依法限期整改,强制性安装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除尘装置,保证设施的完善和正常运行,减少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三是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馆,拒不实施治理措施,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
 
  (三)总结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30日前上报总结报告,同时接受县政府督察组的督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县环保局成立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环保局局长靳凤桐担任组长,副局长刘向丽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环保局各科室要根据方案的时间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切实抓好此次饮食业烟气治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从根本上解决饮食业烟气污染问题。
 
  (二)加强监管处罚力度。凡通过举报渠道反映餐饮场所油烟污染问题的,我局执法人员要及时处理,查处到位。同时监察大队要加强对餐饮场所油烟防治设施运行、油烟排放情况的日常巡查,对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油烟净化设施的,要严格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三)强化宣传,营造整治氛围。邀请新闻媒体全程报道宣传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曝光。通过广泛宣传,扩大声势和影响,督促饮食业单位积极主动实施油烟治理措施,严格落实油烟治理各项要求,确保饮食业油烟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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