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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10-14 来源:未知
摘要: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发〔2018〕129号)和《关于印发赤峰市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的通知》(赤气治办〔2020〕2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2020年1-7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向我区下发了《关于2020年1-7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赤环函〔2020〕94号),具体如下: 我区今年1-7月,达标天数比例为79.1%,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1月、2月、5月达标天数分别为16天、24天、18天...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发〔2018〕129号)和《关于印发赤峰市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的通知》(赤气治办〔2020〕2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2020年1-7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向我区下发了《关于2020年1-7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赤环函〔2020〕94号),具体如下:
 
  我区今年1-7月,达标天数比例为79.1%,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1月、2月、5月达标天数分别为16天、24天、18天,1月的达标天数在全自治区103个旗县(市、区)中排名倒数第13。1-7月达标天数比例在全市12个旗县区中排名倒数第2。
 
  为有效改善我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制定了治理方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采取有力举措,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扭转我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
 
  一、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建立施工工地动态更新管理清单,严格执行《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各类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拆除工程、场地平整、土方开挖要严格落实洒水、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对即将停工或已经停工的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全覆盖,未能实现封闭存储的物料堆场,全面实施建设围挡、防尘布(网)苫盖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
 
  二、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强道路保洁,扩大道路洒水范围及频次,建成区道路机扫率须达到85%。全方位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强化物料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城镇道路保洁和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作业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按照规定的区域、路线和时间行驶,在规定场地倾倒。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易产生扬尘的渣土、水泥和建筑垃圾。(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交通局、住建局、公安分局)
 
  三、加强餐饮油烟监管。餐饮企业要全面落实油烟净化措施,实行油烟净化器与风机“一键双控”措施,集排气系统和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委托专业运维机构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规范烟囱设置,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四、加强车辆维修行业VOCs治理。所有调漆房、喷漆房必须建设VOCs收集复合净化设施,加装15米以上的排气口,排气口不得朝向环境敏感目标,实现VOCs达标排放。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应当定期更换饱和活性炭,按规定处置饱和活性炭或进行饱和活性炭脱附。(责任单位:区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
 
  五、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建立垃圾、落叶和废弃物收集、清运、处理机制,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及其他废弃物露天焚烧。强化镇乡街秸秆禁烧主体责任,落实禁烧工作目标。在春耕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努力实现全区春秋“零火点”目标。(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油品监管,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检查。禁止运输企业和施工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劣油品行为。加强对加油站点油品检测,确保汽、柴油油品合格。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专项检查,保障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规范运行和正常使用,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转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
 
  七、推进老旧车辆治理和淘汰更新。促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报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八、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推进散煤治理。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推动煤炭加工、经销和使用环节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推进城区周边集中供热管网建设。2020年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1559户,完成元宝山城区2056户平房居民清洁燃煤炉具改造。(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九、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淘汰落后产能。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对出现反弹的企业坚决依法取缔,对新出现的“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对整治不到位的淘汰类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彻底整治到位。(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
 
  十、全面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快实施治污设施升级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化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等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治理,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对不治理或不能达标排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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