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4月14日,我市印发实施《德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对照《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完成国家和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部署,实现2020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任务,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7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53微克/立方米;PM10、SO2、NO2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59%;各县(市、区)平均降尘强度控制在8.5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二、重点工作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地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监测监管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确定了8类41项任务。
(一)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完成钢铁企业深度治理,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和实施,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二)能源结构调整。持续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面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和集中供热供暖,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进锅炉综合治理,加强散煤管控,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三)运输结构调整。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加强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四)用地结构调整。加强施工工地、道路、物料堆场扬尘治理,加强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治理,开展大型车停车场地扬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造林绿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
(五)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
(六)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餐饮油烟监管,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强农业氨排放控制,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
(七)加强监测监管。加强排污单位监测监管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
(八)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实施差异化生产调控。
三、保障措施
(一)科技支撑。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统筹谋划大气污染防治大数据应用。强化“一市一策”课题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大气治污精准化、科学化。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装备水平。
(二)考核通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市、区)、有关部门重点工作进展,定期考核通报县(市、区)环境质量、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污染治理减排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