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共抓长江经济带大保护相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把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抓紧抓实抓到位,切实解决我镇生态环境问题,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百人大排查、百日大整治”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在镇(区)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村(社区)、各主体部门上百人次,利用100天时间,对全镇辖区范围内的固废、水、气等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一次“地毯式”大排查、高标准大整治,切实解决我镇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打好生态环境治理“翻身仗”。
二、基本原则
(一)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各村(社区)、各有关主体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严肃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整治工作推进机制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问题导向,攻坚克难。紧盯违法违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攻坚行动排查出来的问题,逐条认真研究,逐项列出清单,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责任单位,确定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条条有措施、件件有着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拉条挂账、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整治攻坚行动实效。
三、排查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针对固废、水、气等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一次全地域、全方位、全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彻底到位。旅投集团负责景区、围垦区及在建工程(包括完工未移交工程)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
(一)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含餐厨)、建筑垃圾:全面排查“两类垃圾”收集、处置、堆放等情况,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七个有”。(责任领导宋志华、宋振光,责任部门:执法中队、环卫中心)
2.工业固废:全面排查工业污泥工业边角料、危险废物等工业固废收集、处置、堆放情况。(责任领导:朱徐伟,责任单位:经建中心、相关村)
3.农业废弃物:全面排查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地膜)回收、堆放、处置等情况。(责任领导:顾建华,责任单位:农水中心、各行政村)
4.医疗废物:全面排查医疗废物收集、堆放、处置等情况。(责任领导:叶春,责任单位:卫生健康线)
5.河道淤泥:全面排查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堆放、处置等情况。(责任领导:顾建华、杨伟斌,责任单位:村建中心、农水中心)
6.固废处置过程:全面核查固废处置全过程监管工作,特别是“三个专、五联单”规定落实情况,即运输过程专人押送、处置单位专人接收、整个过程专人把关,固体废物转移实行五联单。
(二)水环境
1.黑臭水体:全面审核各村(社区)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相关制度建立情况,检查各地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和黑臭水体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情况。(责任领导:徐晓利,责任单位:五水共治办、各行政村)
2.河道交接断面水质:全面排查河道交接断面水质及周边污染源排放情况。(责任领导:徐晓利,责任单位:五水共治办、各行政村)
3.“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排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类、生活小区类和其他类等三大类建设单元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及辖区内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情况;查清区域内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收集入网情况及是否存在错接、漏接、破损等问题。(责任领导:朱徐伟、杨伟斌,责任单位:经建中心、村建中心)
4.“河长制”:全面排查区域内河道是否落实“河(湖)长制”。(责任人:镇级、村级河长)
5.种养殖业尾水:全面排查区域内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水利用处置情况。(责任领导:顾建华,责任单位:农水中心、各行政村)
6.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排查区城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等情况。(责任领导:杨伟斌,责任单位:村建中心、各行政村)
(三)大气环境
1.企业排放:全面排查区域内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行情况、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责任领导:朱徐伟,责任单位:环保所、经建中心)
2.餐饮油烟:全面排查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等情况(包括露天烧烤等)。(责任领导:叶春,责任单位:环保所、市场监管分局)
3.建筑(道路)扬尘:全面排查建筑工地是否落实“7个100%、道路扬尘是否落实防治措施等情况,包括建筑垃圾、渣土等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责任领导:杨伟斌,责任单位:村建中心)
四、排查整治安排
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自即日起实施,采用“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的方式,上下协力,众志成城,以铁的决心和铁的手段迅速掀起强力整治态势。
(一)切实抓好排查工作。各村(社区)、各主体部门按照“边查、边改、边督”要求,加快开展辖区固废、水、气等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工作,于5月17日前完成问题排查,相关情况汇总成表,由村书记、各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镇生态创建办。
(二)切实抓好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主体部门要建立条块联动推进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严格做到“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整改”,于6月20日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7月20日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三)切实抓好督查工作。各村(社区)、各主体部门要坚持“快还旧帐,不欠新帐”,对已整改问题督效果,对存量问题督进度,对新发现问题督速度。同时,要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认识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有力举措抓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改真正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镇(区)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生态创建办和一个督查组,督查组设在镇纪委。各村(社区)、各主体部门要对辖区、本系统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全面排查,并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攻坚行动圆满完成,各村(社区)、各主体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于5月10日前上报镇生态创建办。
(三)加大社会监督。宣传条线要用好舆论监督“利剑”,新闻媒体要敢于监督,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要广泛发动群众,建立全民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执行上级“四个一律”规定:即对固体废物非法处置的企业,一律顶格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和企业负责人责任;对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问责;对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问责;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强化督察问责,县、镇都将把问责贯穿于问题排查、报告、整改全过程,对应发现未发现、漏报瞒报、整改不力等情形坚决予以问责。
附件:澉浦镇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