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五大会战”和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面貌和居住环境,在已连续三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基础上,2020年继续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确保城乡建设标准、品质和综合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提升,助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2020年年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和“品质嵊泗”建设目标,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重点整治影响城乡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提升美丽海岛全域品质。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精品示范街(路)建设行动。继续推进精品示范街(路)建设,确定海滨中路为“精品示范街”创建对象,着重对建筑立面、店招店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秩序进行改造提升和规范整治,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达到街(路)平整、美观,沿街(路)立面整洁、协调,绿化景观精致、美丽,城市家具干净、新颖,店招店牌规范、有特色,整体视觉舒畅。行动分两年实施建设,计划今年完成总工程量的50%。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单位,下同)、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城区背街小巷整治,确定横山园小巷为今年重点整治路段,重点围绕路面不平、路灯不亮、污水乱排、管线乱拉及跨门经营、占道堆物、乱扔垃圾、乱停车等问题,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达到道路硬化平整,雨污管道畅通,建筑立面、市政设施、绿化完好无破损,无非法搭建,无乱拉乱牵,车辆停放整齐。
责任单位:菜园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住宅小区周边餐饮油烟整治行动。重点对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周边餐饮业开展全面排查,确定18家存在油烟扰民的餐饮整治对象,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限期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瓶装液化气市场整治行动。针对瓶装液化气市场非法运输、违规存放、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第一、保障供应、有序竞争、规范服务、严格管理”的原则,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确保瓶装液化气市场管理规范、经营有序、安全可控。全县7家瓶装燃气企业均达到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 100%,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00%,设施设备检测检验 100%,定期入户安检 100%,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100%。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南馨山庄、海晶苑小区非法搭建的侵占公共空间、破坏绿地、影响公共安全、有损建筑物外观的建(构)筑物,依法拆除违建,恢复原貌和使用功能,落实管理措施。通过查处一批、拆除一批,有效遏制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势头蔓延,实现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和存量违法建筑“负增长”。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
(六)城区外卖服务业规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城区内外卖送餐车辆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及外卖送餐人员在等待订餐、取餐期间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机动车道、人行道聚众喧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蒂等不文明行为。对从事外卖服务人员(俗称“外卖哥”)及订餐平台登记造册,规范建档,纳入诚信管理,使外卖服务行业经营秩序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团县委。
(七)城区快递服务业规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城区内快递车辆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头盔、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及快递经营者占用城市人行道、公共场地进行堆放、分拣、派送等不文明行为。对快递业及派送服务人员登记造册,规范建档,纳入诚信管理,规范快递服务行业经营秩序,推进标准化网点建设,提升快递网点服务形象。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建筑垃圾乱倾倒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建筑装潢垃圾、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筑渣土在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闲置空地、山塘、海塘等地乱倾倒造成卫生死角和脏乱差问题,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建立负面清单,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偷倒乱倒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责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行动步骤
整治行动实施步骤分3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0年4月中旬前)。
1.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对八项行动涉及的相关内容开展调查排摸,确定具体的点位、数量及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工作档案。
2.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 2020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确定大会战目标任务计划书。
3.动员部署,建立计划进度清单。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2020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各项行动。同时,制定各个项目月度计划清单,按计划推进工作,作为月度(平时)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0 年4月中旬到12 月下旬)。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进度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各项行动的推进工作,把握进度与时间节点,争取提前超额完成。行动中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任务,确保质量和效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 年底)。
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考核赋分办法,由县整治办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结合月度考评,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报送县五大会战办,作为县里对各相关部门年终考核的组成部分。
四、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以下称“县整治办”)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加强与县整治办的联系沟通,确保工作运转顺畅。要根据方案,尽快制定各项行动项目的具体细化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计划进度和时间节点,专人负责,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本部门相关的整治行动。
(二)落实保障措施。要根据八大攻坚行动,落实人、财、物等综合保障,要积极采取向上争取、项目包装、同类归并及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拓宽渠道,创新机制,整合各方资金、资源和力量,形成整治合力。积极组建志愿者队伍,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整治行动,营造强大声势,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做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深入一线了解进度,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帮助指导解决困难,扎实有力推进工作。大会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点评、现场推进等专题会议,点评行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部署推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四)注重宣传引导。宣传先行是整治行动顺利推进的成功经验,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各项整治行动的社会效益,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积极报送相关信息,为推进整治行动提供学习借鉴,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查考核。县整治办继续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实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每月21日前向县整治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月度考核初评意见,县整治办汇总后报送县五大会战办。要对月度报送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根据督查和情况核实,客观公正确定月度考评结果。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办单形式督促整改落实。对弄虚作假、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同时,对媒体网络及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和意见,也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因问题突出被媒体曝光或被市、县领导批办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督办的,酌情扣除考核成绩。
附件:嵊泗县2020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