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63”专项整治要求,切实做好露天烧烤油烟管控工作,巩固市区露天烧烤整治成果,强化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持续开展市区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确保市区无露天烧烤摊点,确保烧烤入室经营户烧烤器具、经营桌椅“双入室”,督促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开启率达100%。
二、整治时间
2018年4月10日至9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东至仙女庙大桥,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西和北至扬溧高速;江广融合区、江都区建成区。
四、整治要求
1、明责任。各区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承担辖区内的露天烧烤专项整治任务,对此次露天烧烤整治工作要充分重视,集中精力,科学安排,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靠前指挥,严格落实“4对1”监管,每个烧烤点落实区局分管领导、城管大队长、城管执法队员、街办(乡镇)社区(村)人员“4对1”监管责任。及时掌握烧烤点变动情况,实施有效管控。
2、强督查。市城管局负责做好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每周督查不少于两次,会同市公安、环保、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督查检查市区露天烧烤“双入室”情况和入室经营户油烟净化装置开启情况,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反馈,督促各区(管委会)及时整改。
3、严考核。督查检查问题实行清单化,纳入迎“两会”市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日常考核计分。
4、零容忍。对新增的、回潮的或者入室后出店经营的露天烧烤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取缔。
5、重执法。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对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相关规定的烧烤商户进行处罚,全面杜绝露天烧烤、店外出摊、乱堆乱放、油烟扰民等不文明现象,实现烧烤器具、经营桌椅“双入室”及油烟净化排放长效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