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及“五水共治”工作,坚决打赢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更高水平推进“美丽德清”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根据《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2020年湖州市“五水共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紧紧围绕省、市、县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实现“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城乡更美丽”。
二、工作目标
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道路扬尘治理、工程运输车“三化”管理、餐饮油烟治理、露天焚烧执法监管、商贸集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河道保洁长效监管等6项工作任务,通过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道路保洁、深化工程车“三化”机制建设、减少餐饮油烟扰民举报投诉、严控露天焚烧现象发生,实现水环境质量再提升、河道管护更精细,为全县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出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道路扬尘治理
严格按照“定车、定人、定时、定位、定区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县级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乡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5%以上,并要求洒水保洁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时监管洒水频次及路线。以在建工地相对集中的主要道路为重点,增加作业班次、频次,冲洗、洒水、喷雾降尘交替进行,确保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其他区域次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尤其对永安、地信两个环保监测站点周边实行全天不间断循环洒水、吸尘,确保湿式交通。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增加洒水频次,各道路每天增加2次洒水。(牵头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加强工程运输车“三化”管理
落实全县各镇(街道)工程运输车辆“三化”管理,实现全县范围“三化”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工程车运营在线监管平台,提升智慧监管水平;落实运输公司专用停车场场地,进出口路面硬化并安装视频监控,监控接入执法部门监管平台;巩固工程车“三化”机制创建成果,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工程车不按规定停放、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及乱倾倒渣土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城镇管理科、“三化”办)
(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强化对餐饮单位的源头管理,对全县餐饮单位整治名录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全县城镇建成区内有油烟污染产生的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健全有证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推进重点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在线监测。加强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因拒不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导致油烟检测不达标的餐饮单位,确保餐饮油烟投诉量比2019年下降10%以上。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对违规露天烧烤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牵头单位:城镇管理科)
(四)加强露天焚烧执法监管
加强对秸秆、落叶、生活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的执法监管,依托13个镇(街道)中队执法力量,加密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防严控严查露天焚烧行为。结合“美丽城镇”长效管理考核,定期对省遥感监测的秸秆焚烧火点所属镇(街道)开展“回头看”,督促加强火点整改及长效管理,确保遥感火点数较2019年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城镇管理科)
(五)加快商贸集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牵头实施全县商贸集中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加快推进2020年15个商贸集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任务(其中包含2个市级创建任务),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预处理设施安装等,12月底前完成验收、审计及资金补助工作。通过加大检查指导频次、组织开展涉水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倒逼督促已创建完成的33个商贸集中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城镇管理科、市政管理处)
(六)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监管
积极指导各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厘清工作职责与内容,优化标准化作业,强化属地监管,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坚持“水岸同治”原则,大力推进“地毯式”巡查、“回头看”防反弹督考机制、重要时段专项巡查和多部门联合督导的督考机制,以督促改,破难点、治盲点,继续促进河道长效保洁提质增效。优化通航河道工作机制,落实长效保洁和专项整治双项举措。(牵头单位:城乡环卫发展有限公司)
四、工作步骤
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0年3月31日前)
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厘清工作思路,部署攻坚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11月30日)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适时开展工程运输车“三化”管理、餐饮油烟治理、露天禁烧执法、涉水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商贸集中区“污水零直排创建”任务,加强对攻坚行动中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县“工作亮相 考核亮牌 问责亮剑”考核办法,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防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落实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成立局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落实到位。各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协同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既要注重程序,文明执法,又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多部门联动监管执法,齐抓共管,确保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根据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五水共治”工作考核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创新督查方式,细化督查内容,对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同时对重点问题、重点点位、重点区域开展“回头看”,做到举一反三。
(四)加强宣传,保持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发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动员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配合,形成全民防治的新局面。
附件: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