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县将继续以完善设施补短板为总抓手,紧紧围绕我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中的十三大行动目标,继续深入贯彻全省、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有关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8〕55号)、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品质办字〔2020〕9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和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泰办字〔2019〕3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对表对标省、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吉安市域副中心城市目标定位,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质,建设“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产业兴盛之城、生态宜居之城、便捷舒适之城、和谐有序之城,努力将泰和打造为赣中南新兴工业基地、重要商贸物流中心和以山水风光为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主要目标
以建设“干净整齐、畅通有序、文明友善、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全面加强“五化”建设,努力实现“两年上台阶”的工作目标。
(一)参与大众化。以“共同缔造”理念为引领,构建多元参与的城市治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
(二)监管智能化。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汇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相关数据信息,构建完善城市智慧化综合管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的监测监管。
(三)执法规范化。全面加强城市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系统化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市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执法队伍。
(四)管理标准化。发扬工匠精神,强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建立完善城市建管领域技术和管理标准,推动标准实施、注重标准衔接、强化标准监督,推动城市建管向标准化转变。
( 五 )治理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规范城市建管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推动工作流程更加透明规范,行政行为更加公正高效,推动向现代文明城市治理转型。
三、主要任务
围绕实施我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十三大行动,在落实全省33项、全市100项工作基础上,扎实开展“八大”提升行动,细化50项具体工作中,持续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
(一)聚焦清净整洁,深入开展“治脏”行动
1.深化“本色底色”整治。固化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人行道冲洗、快速流动保洁”作业机制,力争解决开放式老旧小区环卫保洁问题。持续提升环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确保全县所有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力争达到95%。在此基础上,推动环卫保洁由平面向立面延伸,建立沿街建(构)筑物立面和树木定期清洗机制,开展城市建筑屋顶脏乱差专项整治,重点清理住宅小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建筑屋顶积存垃圾、堆积杂物,拆除违章建筑,努力达到“路见本色、房见底色”的目标。〔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澄江镇〕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制订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居民小区各选取至少一个示范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分类投放,推广“定时定点”的分类投放模式和智能分类等创新做法,继续加大垃圾分类投入、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确保2020年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澄江镇〕
3.加大保洁和垃圾末端处理力度。深入开展公共场所保洁、住宅小区保洁、城中村保洁专项整治,开展违规倾倒餐厨垃圾整治,加快推动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置工程项目建设;今年9月完成泰和县船舶污染物接受设施建设项目,对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进行分类接收。〔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沿溪镇〕
4.规范渣土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渣土管理水平,系统治理渣土运输,继续保持渣土运输管理高压态势,实施“一车三罚”;对渣土运输和处置实施全过程、全路段立体式监管;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强化澄江镇大塘村建筑余土消纳场日常管理,全面实现渣土管理标准化、技术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高新区管委会、澄江镇〕
5.加强大气扬尘治理。继续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固化“洗城”机制,严格落实工地管理“四不开工、四不出门”和“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措施;继续加强拆迁工地降尘治理,落实洒水降尘,深化绿化带降坡封尘,按照《吉安市城镇绿地栽植整治标准和操作规则》,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者软覆盖,全面排查县城区未开展降坡封尘或前期整改不达标的,列出清单,在9月底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在全县范围实现全覆盖整治。持续开展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全面推动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全覆盖,完成乡镇场和高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并与省厅联网运行,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澄江镇〕
6.规范施工围挡。严格落实施工围挡“五必须、一严禁”管理措施(“施工必须围挡、占道必须审批、设置必须规范、维护必须及时、违规必须处罚、施工围挡严禁设置商业广告),增设喷淋装置,降低工地扬尘,确保全县工地围挡做到牢固、稳定、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高新区管委会、澄江镇〕
(二)狠抓规范有序,深入开展“治乱”行动
7.推进农贸市场整治。加大各类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力度,完善各项功能设施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市场内干净整洁、经营有序、通道畅通。同时,重点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非法占道经营、乱堆乱挂、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取缔露天非法市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监局、澄江镇〕
8.加大占道摊点整治。持续开展以“占道经营、夜市排挡、露天烧烤”为一体的蓝天行动,加强占道经营督查整改时效。按照疏堵结合工作原则,在有条件的区域分类设置临时摊点疏导点,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从源头治理各类街面乱象。〔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生态环境局〕
9.治理私搭乱建。实施违法违规建设“零增长行动”,加强私搭乱建行为的日常监管,逐步开展无人机科技巡查水平,进一步摸清存量底数,强化违法建设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彻底治理违建之乱,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澄江镇〕
10.加强共享电动车停放管理。加大对现有拜米、小呗两家共享电动车日常管理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用户规范使用、规范停车。加大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和乱停放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投放企业自治管理能力,确保实现投放控制、布局合理、规范停放的目标。〔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11.全力打造提升线路板块环境。严格落实沿街外墙整治、户外防盗网整治、户外广告整治、“牛皮癣”整治、临时摊点整治、架空杆线、消防通道、电动车充电、道路开挖、施工噪音扰民、违规种菜等整治举措,通过点、线、面结合,“连线成片”整体提升城市品质。2020年推动九大水系周边村庄和道路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重点提升城区停车场、垃圾压缩站、公厕、农贸市场改造、智慧农超等区域,全力提升沿线及周边综合环境。〔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铁塔公司、澄江镇〕
(三)确保畅通便捷,深入开展“治堵”行动
12.持续畅通对外交通网络。加强县城对外连通基础设施建设,除机场快速线建成投入使用外,加快新汽车客运总站、沿溪货运码头项目建设进度,扎实推进G105泰和北至上田立交道路改造提升,完成国省道大中修,以“水、陆、空”全方位立体交通引领泰和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公路分局、县海事局、澄江镇、沿溪镇〕
13.持续完善中心城区交通体系。继续加大治堵行动,着力打通钦顺路南延、官溪路北延、工农兵大道东延等断头路,启动祥和大道西段建设,加快祥和大道中段、晓渡路二期、滨江大道北延至文沿路、吉泰大道、井冈山大道提升改造等路网工程建设进度,加大城区工农兵大道、白凤大道、中山路、解放路、胜利路等道路交通堵点整治,全面提升城市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有序、畅通。〔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公司〕
14.继续加强停车场建设。按照“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道路停车为补充”的原则,继续推进《全省城镇停车设施建设计划表》中我县停车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2020年新增老车站等3个公共停车场,计划在闹市区选址建设一座立体停车库,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
(四)紧盯短板弱项,深入开展“功能修补”行动
15.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和县城污水管网分流及澄江大道两侧、老城区其他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完成全县污水管网普查维修项目,完善现有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
16.持续完善体育健身设施。进一步拓宽体育健身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规范县体育中心管理使用行为,扩大对外使用范围,倡导鼓励学校、单位场馆资源免费对市民群众开放,利用街边绿地、城市拆迁改造产生的“金角银边”,大力推进街边镶嵌式健身点和社区健身中心,全力满足市民群众健身需求。〔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高新区管委会、澄江镇〕
17.深入开展“厕所革命”行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科学布点、合理分布,年内实现县城区新建公厕8座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建公厕8座、改建公厕4座。规范公厕管理,统一规范设置各类公厕标识标牌,有效提升公厕管养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澄江镇〕。
18.稳步推进棚改旧改征迁。按照“拆、改、提、留、建”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制定2020年棚改旧改征迁计划,落实棚改具体项目,确保全面完成2020年1878套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澄江镇〕
19.继续实施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街巷长制,实现“水通、路平、线齐、墙美、灯亮”的目标。年内打造好国兴美食城等特色商业街区,同时依托评选街巷文明商户、文明住户,建立完善政府、市场、市民参与互动的等多元治理机制,完成60%以上的背街小巷整治提升〔牵头单位:澄江镇;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商务局、澄江镇〕。
20.加快高铁经济区建设步伐。围绕昌吉赣高铁站,加快完善高铁广场、公共交通换乘站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汽车站等高铁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打造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年内完成高铁经济区整体片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交通路网的建设,完成吉泰大道、井冈山大道、站前路的改造提升工程,推进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1.深入开展高新区配套提升行动。扎实推进高新区配套提升,启动园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加快推进园区中心大道(傲农路)西段道路工程,积极完善方圆木业雨污水管网建设,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规划总体设计,积极督促南方物流园标准厂房建设及投产。〔牵头单位:县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22.提升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在推进城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管理创新发展,新建社区生鲜便利店;同时,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引导连锁便利店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探索建设无人智慧便利店,使市民群众居住更舒适、生活更舒心。〔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高新区管委会、澄江镇〕
(五)聚力绿色发展,深入开展“生态修复”行动
23.强化水体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县中心城区水系治污截污工程,全力破解城市水系污染顽疾,今年实现澄江河治理、汪陂河治理、第一排涝渠和祥和大道引水渠、官溪路引水渠、东岗高排渠、排水二支渠工程等九条水系项目全部竣工,将中心城区水系水渠打造成为一条生态、人文、都市休闲的城市水系景观带。同时,对城区内现有水体进行保护和治理,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和水体生态修复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澄江镇〕
24.大力开展补绿补彩和城市绿道建设。研究制定《泰和县开展绿道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构建以区域绿道为骨干,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为补充,涵盖生态型、郊野型、都市型的绿道网络体系,完善配套设施和标示标牌,加大对全县闲置用地、道路边坡、公园、广场的摸排,试行草籽播种,做到“应绿尽绿、可绿尽绿”,努力把泰和打造为绿道之城。〔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澄江镇〕
25.推广立体垂直绿化。因地制宜实施建筑屋顶、建筑墙体、桥梁桥体等立体绿化,扩展城市绿色空间,打造一批生态廊道,推动城市绿化景观化、多样化、色彩化、香溢化和本土化。〔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26.加快城市公园建设。加强对城市公园的改造提升,有效提升沿江沿线滨江大道城市重要滨水道路的整体环境;优化城市公园布局,对现有公园进行主题化、特色化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澄江镇〕
27.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严格按照《泰和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广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经验,进一步加强实体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确定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区域,力争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2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高新区管委会〕
(六)坚持规划引领,深入开展“特色彰显”行动
28.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认真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要求形成高质量规划编制成果,按程序报批。〔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高新区管委会〕
29.加强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认真梳理全县各种各类专项规划,重点开展公共交通、城市立体空间设计、地下空间等重要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查缺补漏,加快推进和完善影响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
30.加大城市设计相关规划编制。把城市设计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除原已完成城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工作外,延续并完成总体城市设计,构建“一江两岸、滨水入城”的城市生态大格局。重点开展澄江大道东延、祥和大道周边等城市增量区域规划,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开展城市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普查,积极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全面完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并有效实施,年内完成70%的历史文化街区环境风貌整治。〔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高新区管委会〕
31.强力推进特色彰显项目建设。启动和推进一批彰显城市魅力的地标性、引爆性项目,2020年着力推进祥和大道建设项目、浙大创新小镇项目、马市镇蜀口生态岛项目、亩基岛生态旅游基础建设项目、春浮园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马市镇、万合镇、澄江镇〕。
32.大力实施“白改黑”整治。有序推进城区主干道、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道路提升改造,逐步完成现有道路“白改黑”工程。加强城区道路养护管理,及时修复城区破损市政道路,实现城市道路完好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3.大力实施“暗改亮”整治。开展城市道路增亮补亮,积极推进绿色照明建设,对现有道路高功率纳灯和使用一定年限且照度达不到标准的路灯实施节能改造,推广使用LED节能光源路灯,确保亮灯率达95%以上。对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路灯查漏补缺,实现照明“零盲区”,城区重要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增亮补亮。〔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34.大力实施“面改美”整治。按照综合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原则,准备启动工农兵大道、澄江大道、解放路沿线临街建筑立面街景改造,着重推进防雨护墙工作,通过坡屋顶、滴水线、防霉幕墙等方式,严防墙体霉变,对中心城区主干道实施全要素、全方位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35.大力实施“旧改新”整治。按照“保基础、提功能、促品质”改造标准,继续大力实施全县98个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计划(2019年-2021年)。2020年对全县63个老旧小区实施环境改造提升,按14个标段立项,其中综合型5个,功能型4个,完善型5个。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分片区、分类型按章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在改善社区环境、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推动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年内完成审批20台,加装10台。探索老旧居民区管理新模式,全面加强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努力打造一批布局更优、服务更强、品质更高的新型社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澄江镇〕
36.大力实施“上改下”整治。大力推动管线下地。结合道路改造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完善电力、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管线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对有条件的路段实施管线下地,逐步解决城市“蜘蛛网”问题。按照“安全、规范、整齐”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采取“入地、入管、贴墙、捆扎”的办法,对依附于县城主次干道上、背街小巷、办公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各乡镇(场)圩镇设置的各类架空线缆(包括电力、通讯、数字电视、安全监控等各类架空线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排查,对不符合行业标准、安全要求以及影响市容市貌的线、杆、箱体等进行拆除和整改,规范架空杆线设置,切实消除“三线”交越、搭挂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电力、通信、广播电视正常运行,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提高城乡综合品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管线单位〕
(七)注重内涵美感,深入开展“亮化美化”行动
37.加大城市文化形象塑造力度。充分利用即将建成的博物馆、规划馆、展览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场馆,以及机场、车站等主要对外公共场所,融入美的内涵和要以,嵌入地方文化元素,集中展示城市变迁、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红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扩大城市文化影响力。〔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38.重点区域亮化改造。完善澄江大道、工农兵大道、白凤大道、泰和大道、井冈山大道、快阁文化体育公园等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夜景亮化,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智能照明亮化控制系统。〔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澄江镇〕
39.城市细部美化。按照“精细秀美”的要求,利用城区一些零星空地修建小景点,打造节点。结合道路改造,增设一批“街道家具”,完善道路人性化设施。对一些破旧残损标识标牌进行更换,提升人行道板、盲道、牙石铺设标准,增设重点红路灯路口遮阳遮雨棚。〔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警支队、澄江镇〕
(八)着眼提质增效,深入开展“治理创新”行动
40.物联网建设。加快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持续完善新一代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在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应用与示范,今年内建成350个5G基站,实现城区和园区5G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41.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扎实推进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继续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管理平台、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智慧决策系统、高新区智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赣服通3.0版县级分厅、智慧城管的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生产生活服务,基本建成共享开放的大数据应用体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42.开展地下管网普查。启用《泰和县中心城区综合管网专项规划》规划成果,对成果内涉及的城区主次干道的排水管网、燃气管道、输电电缆、通信电缆等地下管线再次进行全面普查和梳理,建立管线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实现成果资源共享受。〔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各管线单位〕
43.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管理网格化和扁平化管理,拓展网格化管理内容和范围,优化网格化信息采集标准和流程,试点建立“一长四员”工作机制,即网格长、执法员、保洁员、设施养护员、绿化养护员,探索组建“城市管家”队伍,发动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形成标准明确、管理规范、联动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监督体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高新区管委会、澄江镇〕
44.物业管理能力提升。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压实物业管理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对物业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年内实现住宅小区100%具有有效管理模式。〔牵头单位:房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澄江镇〕
45.城管执法水平提升。继续推行“721”工作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开展城管法治培训,优秀执法案卷评选等活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已建成数字化指挥平台。〔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46.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以典型宣传为引领,以重要节日为关键节点,结合全县中心城区禁燃禁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进一步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营造和谐文明向善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47.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着力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墓区入葬管理,杜绝擅自改变墓碑朝向及加宽加大墓碑现象,对已存在擅自改变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加强骨灰去向跟踪,杜绝出现新的骨灰散埋乱葬,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未整治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48.加大不文明行为整治力度。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为抓手,不断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高空抛物、车窗抛物、车窗抛物以及践踏绿化隔离带等不文明行为整治,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文明办、澄江镇〕
49.深入开展“三风”活动。要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活动,突出思想引领、价值引领、舆论引路,注重立德树人、典型引路、凝心聚力,紧跟决策部署、紧贴民生需求、紧抓道德建设,不断推动全县“三风”活动纵深开展,推动全县上下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思想道德力量。〔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50.大力宣传文明行为普及提升。以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县城创建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强化市民公德意识,完善市民公约,规范市民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群众摒弃不文明、不卫生习惯,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尚。加大对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遛宠不牵绳、宠物排便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大力整治饲养家禽、利用管线晾晒衣物、焚烧枯枝落叶及杂草等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深化认识。2020年是全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升站位,把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务实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全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工作机制,制定细化本单位“两年上台阶”工作方案。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工作作风和韧劲,切实强化调度指挥,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有序推进各项任务。
(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聚焦突出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要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成立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专项督查小组,对城市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进行单列考核、单独奖惩。要创新督查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督查考核方案,坚持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对于工作进展较慢、考核评价靠后的,定期通报,建立约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