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餐饮业行为,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合肥市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整治方案》《巢湖市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以“三个一批”(依法关闭一批、停业整治一批,完善手续一批)为主要内容,对建成区范围内餐饮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下同)、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的生态城区。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有序推进。天河街道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街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社区按照街道统一部署有序推进,相关市直单位全力参与配合。
2.市级统筹、属地负责。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综合执法模式,突出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市级统筹、部门指导、属地负责的联动体系,推进市、街、社区三级监督管理。
3.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4.依法合规、疏堵结合。加强执法监督,有力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扑下身子,深入一线,坚持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决打赢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巢湖市天河街道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
(二)整治任务
1、关闭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限时关闭:
(1)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的餐饮经营户。
(2)露天炭火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产生超标排放油烟的摊群点。
(2)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涉及且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餐饮经营户。
(3)2016 年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后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餐饮经营户(设立日期原则上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为准)。
2016年 1月1日之前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设立,居民反复举报投诉,且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餐饮经营户。
鼓励其他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的餐饮经营户自行搬离。
2、责令整改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在完成整治、完善相关证照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1)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户。
(2)已审批的临时界定摊群点,不符合油烟排放要求的。
3、完善手续类:不属于本方案确定的立即关闭和停业整治两种情形,但相关手续不完备的餐饮经营户,应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确定对象阶段(2019 年 10 月 15 日—11月 15 日)。各社区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清理整治范围内的餐饮经营户和摊群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初步确定整改治理和关闭对象,并填写《巢湖市建成区餐饮业排水专项排查整治调查表》、《巢湖市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摸底调查表》,在 2019年12月5日前报送天河街道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9 年 10 月 15 日—11月 15 日)。召开全街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动员会,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印发《致全市餐饮业经营者的公开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一封信、公开栏等形式向餐饮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各相关市直单位、社区要及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到人。
(三)清理整治、监督落实阶段(2019年11月16日—2020年6月30 日)。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先行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涉及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餐饮经营户关停、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2020年 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其他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清理整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社区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按照要求负责辖区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餐饮经营户的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整改和关闭对象,做好宣传解释,积极协商调解,消除民事纠纷,稳妥推进整改、关闭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市城管局三大队: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取缔非法露天餐饮(烧烤)摊点和擅自设置且产生油烟污染的摊群点,规范统一设置的临时摊点群;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查处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的餐饮经营户,及时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立案查处;对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餐饮经营户组织验收。
(三)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餐饮经营户油烟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提出规范整改意见,督促餐饮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餐饮业油烟净化措施进行监测,对未采取有效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的进行认定、移交。
(四)街道司法所:负责对整治方案、案件办理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在法律层面提出指导意见;对整治行动中适用法律、强制措施、程序规范等进行监督指导。
(五)天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落实对设立营业执照的餐饮经营户采取“双告知一承诺”措施,依法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餐饮经营户营业执照进行纠正。对已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经营户进行检查,明确告知环保要求;依法撤销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餐饮经营户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属于禁止设立范围、已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开展自查自纠;对相关餐饮经营户食品安全问题同步开展整治。
(六)朝阳派出所:负责做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保障工作,明确专门的公安执法力量和队伍,保障执法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生的暴力阻挠执法、群体性事件等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七)街道规划办:根据整治工作需要,联系供水、供气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涉及拆改影响房屋质量安全的,做好配合整治工作。指导督促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企业配合完成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技术指导及其他相关职责。
(八)市房产服务中心: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河所:对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层、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行为进行界定。负责在控规编制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中,严格区分住宅项目与商业、办公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统筹住宅与公共服务区功能布局,涉及餐饮服务建设项目审批时,督促建设单位充分考虑油烟排放设施的规划设计。
(十)市商务局、文旅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指导督促餐饮经营户加强行业自律,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专项清理摸底调查及整治进展情况,统筹推进特色精品街区建设与管理。
(十一)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餐饮经营户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街道信访办:负责制定工作预案,督促责任单位解决好整治过程中有关群众及餐饮业经营户的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引导群众采取法定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十三)街道民政所:负责配合街道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摸排统计清理整治的餐饮业主中下岗人员、困难群体等,按政策规定给予生活救助,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程序纳入低保。
(十四)街道统战工作室:按照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劝导和协调少数民族餐饮经营者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十五)街道宣传室:负责做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宣传合力;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负责配合市整治办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各单位履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天河街道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城管负责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环保负责同志和协助分管城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助分管城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重点区域、道路(街巷)、小区包联全覆盖。各社区要明确目标和任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对餐饮整治产生的信访问题实行包保责任制,建立市、街、社区三级监管体系。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健全信息沟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高效有力。
(三)强化督查调度。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餐饮整治项目挂牌销号,适时开展督查。并对整治进度一周一督查,两周一调度。各社区要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并完善工作台账,于每周五上午向街道整治办公室书面报送进度表。各社区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街道整治办公室。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据相关规定实行问责。
(四)强化联合执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执行关闭或停业整治决定的餐饮经营户,依法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用事业单位依法停止服务,税务部门依法核查其纳税情况,并纳入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由所在单位督促公职人员劝导其亲属自行清理整治,拒不清理整治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公职人员存在经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通过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赢得社会各界的深入理解和广泛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清理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关于印发《天河街道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