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餐饮行业业主: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指导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有效治理市区餐饮行业油烟、噪声、油污等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完成全国文明城复审工作任务,市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市区内餐饮行业油烟、噪声、油污进行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大餐饮行业业主在通知发布之日起,于2020年8月31日前,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对经营中产生油烟的要加装具备合格标识的油烟净化设备、产生噪声的要实施降噪处理、产生油污的要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严格自查、整改到位;
二、餐饮行业在全面自查和整改的同时,城管执法局实施全程督导,促进整治工作有效进行,帮助业主发现问题,督促业主积极整改;
三、2020年9月1日起,城管执法局联合生态环境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问效,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视情节责令停业整治。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市分局
敦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