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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东镇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08-03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落实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碧水蓝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盐城市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盐市城管[2018]7号)和《亭湖区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亭政办发[2018]42号)的要求,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立足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生态立镇战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堵疏结合、分类施策、属地负责...

  为深入落实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碧水蓝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盐城市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盐市城管[2018]7号)和《亭湖区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亭政办发[2018]42号)的要求,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立足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生态立镇战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堵疏结合、分类施策、属地负责、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部门联动、上下互动、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方法,在全镇开展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实现餐饮油烟投诉率大幅降低,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排查(2018年8月)
 
  摸清辖区内餐饮企业现状,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镇级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
 
  (二)全面治理(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2018年12月底完成全镇50%以上餐饮企业环保专项整治任务,到2019年6月底完成全区餐饮企业环保专项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升(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
 
  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餐饮门店油烟污染治理
 
  1、配套设立专用烟道餐饮门店整治规范。对配套设立专用烟道餐饮门店的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并督促相关业主建立落实第三方运行维护机制。2018年底,配有基准灶头数6个(含)以上的大型餐饮门店全面实现达标排放,50%的中、小型餐饮门店实现达标排放;2019年6月底,所有餐饮门店实现达标排放。牵头部门:镇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村(居)。
 
  2、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餐饮店整改关停。对有条件增设专用烟道的,进行整改,责令相关业主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和其他相关行业规范增设专用烟道,同时对其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油烟达标排放。2018年完成50%具备条件的餐饮门店专用烟道增设改造工作;2019年6月底前所有餐饮门店专用烟道增设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对不具备条件增设专用烟道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关闭,进行业态调整。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不具备增设改造专用烟道的餐饮门店关闭工作。牵头部门:镇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露天烧烤油烟治理
 
  1、全面取缔建成区内(除临时疏导点外)的非法占用公共场地露天经营烧烤摊点,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烧烤台(车)灶台店外经营行为。2018年完成主干道两侧、校园周边、居民住宅区内及周边露天烧烤摊点取缔工作量的50%;2019年6月底完成主干道两侧、校园周边、居民住宅区内及周边露天烧烤所有摊点取缔工作,其他区域烧烤摊点实行减量整治,有效控制。2018年完成建成区范围内店外烧烤台(车)清理工作量的50%;2019年6月底全部清理结束。2019年下半年对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组织“回头看”,建立落实长效整治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牵头部门:镇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村(居)。
 
  2、扎实推进露天烧烤(餐饮)推点入场入室经营工作。出台优惠政策,吸纳露天烧烤业主入场入室经营,并全面推广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2018年吸纳50%的露天烧烤业主入场入室经营,2019年6月底全部入场入室经营,确保餐饮经营油烟达标排放。牵头部门:镇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禁止餐饮门店和露天烧烤(餐饮)场所使用燃煤炭烧等不洁能源,依法收缴餐饮门店和露天烧烤(餐饮)场所的燃煤炉灶,防止“死灰复燃”;着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确保在2018年50%的餐饮和露天烧烤业主绿色低炭的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工作,2019年6月底前全部使用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2019年下半年露天烧烤摊点不得使用煤炭。牵头部门:镇规划建设局、镇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镇长任组长的“盐东镇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餐环办”)。各村(居)是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辖区内条饮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镇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全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工作;镇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全镇露天烧烤治理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工作,并直接负责直管区城内的露天烧烤摊点执法取缔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盐东分局负责依法对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或超范围经营的业主予以处罚;盐东派出所负责做好整治期间的执法治安保障工作;镇委统战部负责治理工作中餐饮门店和烧烤摊点涉及少数民族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劝导、矛盾化解工作;镇规划建设局负责餐饮行业排水许可证的发放工作;镇规划建设局、盐东消防中队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能,配合做好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控制餐饮业污染的相关政策规定和餐饮企业应承担的职责,告知专项整治的方法、路径和标准,引导广大餐饮从业人员增强环保意识、生态理念和法制观念,自觉参与整治行动,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制止餐饮业环保违规行为。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形成鼓励守法、震慑违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全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镇餐环办负责对全镇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验收,制定考核办法、验收标准,实施检查、周报、月考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和“263”专项行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五)落实经费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经费保障,支持餐饮行业烟道增设改造、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清洁能源推广等工作。调动企业开展整治的积极性,确保治理行动顺利实施。
 
  附件:盐东镇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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