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烧烤经营业户:
您们好!近几年我们对露天烧烤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活动,在此期间,大多经营业户能自觉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规范守法经营,烧烤经营秩序日趋规范。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您们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为切实抓好露天烧烤治理,减少烧烤问题对居民生活和出行的影响,2019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在巩固好2018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严管区域范围,严格治理标准,以努力解决烧烤扰民相关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严禁区域:设定金山大街以北、蚬河以西、马山路以南、富水路以东的主城区范围的主次道路两侧,蚬河公园及南北门广场,蚬河两岸绿地为严禁烧烤区域,严禁区域严禁任何形式的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绿地室外烧烤和摆放桌椅等经营行为。
二、严禁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严禁没有固定门店的烧烤业户占道进行烧烤经营活动。经营户因经营需要需临时占用店前人行道摆放桌椅的,必须事先报经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审批核准,在交纳城区容貌秩序责任押金后,方可按规定的时间、位置摆放。
三、所有经营户一律不得在店外摆放、使用各种烧烤炉具进行烧烤,收摊后要所有物品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在室外随意堆放。
广大经营户在经营烧烤时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使用环保炉具,并确保设备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2、请提前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交桥南路东)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摆放桌椅的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范围规范摆放,留出通行通道,不得妨碍道路交通。
3、维护好摊位周边的卫生和秩序,对顾客妨碍周边市民正常生活和出行的行为及时进行提醒纠正。
对于违反规定的经营业户,我们将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在此,请您们积极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认真遵守上述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城市生活环境。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