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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07-20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改善郑东新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根据《郑东新区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郑东新区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为保障,强化部门协作,使办事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环境质量的稳步改善和环保目标的全面完成,推动办事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以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治...

  为进一步改善郑东新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根据《郑东新区“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郑东新区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为保障,强化部门协作,使办事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环境质量的稳步改善和环保目标的全面完成,推动办事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以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治理、建筑扬尘整治和餐饮业油烟治理等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综合整治,使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削减,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办事处成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翟国俊     党工委书记
 
  侯艳让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刘正伟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白二庆     党工委副书记
 
  张彦军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建业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远会前     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秦广聚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继昌     人大政协办公室主任
 
  尚柏花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李爱萍     长效办公室主任
 
  刘建坡     财政所所长
 
  李  永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副所长
 
  李书广     综合经济办公室主任
 
  梁金涛     土地所所长
 
  朱恒涛     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刘宏生     卫生监督站站长
 
  平江惠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杨  涛     民政所所长
 
  吴  为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拴霞     城市整治提升办公室
 
  赵志刚     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欧阳红涛   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荣军     基建办公室主任
 
  王书林     贾岗社区党支部书记
 
  邢天福     贾岗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博学路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吴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办事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信息宣传及其他各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牵头负责燃煤污染整治、扬尘污染整治和黄标车污染整治工作。
 
  1.燃煤污染整治组
 
  组长:吴为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2.扬尘污染整治组
 
  组长:吴为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3.黄标车污染治理组
 
  组长:秦广聚   博学路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燃煤污染控制
 
  1.严格限制燃煤设施建设
 
  博学路办事处辖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项目,逐步减少煤炭消费量,不断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重。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相关网格
 
  2.加快燃煤锅炉拆除改造
 
  2013年6月中旬前,完成辖区内燃煤锅炉摸底排查工作,以网格为单位上报燃煤锅炉使用情况。对所有发现燃煤锅炉要求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10蒸吨以上锅炉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总数的50%,2014年完成拆改。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相关网格
 
  3.实施问责机制
 
  以网格为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或工作滞后的网格,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二)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按照“网格为主,责任部门为辅”的工作原则,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控制扬尘污染工作分工如下:
 
  1.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工作
 
  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东办〔2012〕26号)的要求,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程、绿化工程等各类施工工地,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认真对照《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分类实施标准》,负责督促落实工地进行封闭施工、场地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督促运渣车密闭运输和建筑材料堆放覆盖等措施,着力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强力推行湿法作业。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执法中队    相关网格
 
  2.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工作
 
  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及带泥上路。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对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车辆开展执法工作。对运输时不能密封、爆炸、覆盖的,要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进行处罚。在施工工地出口处设立监控设施,监督施工工地驶出车辆带泥出场和冒装撒漏,确保密闭运输效果。
 
  责任部门:执法中队    相关网格
 
  3.控制裸露地面及待建空地扬尘污染工作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及待建空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公室    相关网格
 
  4.控制散流物料堆放场所、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扬尘污染工作
 
  产生扬尘污染的散流物料堆放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围挡,进行覆盖或洒水降尘,禁止露天堆放散流物料。严格执行建筑渣土消纳场和垃圾填埋场标准,达到规划设置合力、冲洗控尘设施完备、进出口道路硬化、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责任部门:执法中队    相关网格
 
  5.控制征用土地及拆迁工地扬尘污染工作
 
  拆迁工地要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机械拆除、爆破、翻渣及清运建筑垃圾时必须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抑制扬尘飞散。
 
  责任部门:土地所    相关网格
 
  (三)强力解决餐饮业项目油烟污染问题工作
 
  对新建餐饮场所规范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市民投诉反映的餐饮项目油烟污染扰民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夜市烧烤。建立餐饮项目关停搬迁工作机制,对选址不当,居民投诉意见强烈的餐饮项目逐步实施搬迁。
 
  责任部门:卫生监督站   执法中队    相关网格
 
  (四)黄标车污染治理工作
 
  1.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
 
  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办事处黄标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用车)淘汰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办事处黄标车淘汰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于没有按要求完成淘汰任务的单位,管委会将按每辆车10万元予以财政扣款。营运和社会黄标车的淘汰工作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3〕79号)规定执行。
 
  2.开展黄标车限制通行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对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实行限行。限行采取分阶段、分区域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黄标车限制通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3〕81号)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由网格长负责区域内环保日常巡查工作。一经发现环境污染现象,由网格长及时妥善处置。
 
  (二)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人组成的督查组。督查组每月对各工作小组、各责任部门、各网格的工作进展情况、完成任务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办事处将于2013年10月底前对各网格、各部门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网格、责任部门,年终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对辖区内不配合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单位,办事处将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并建议上级文明部门取消其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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