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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堰镇大气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07-11 来源:未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空气质量实现末位摘帽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根据《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慈溪市治气攻坚行动方案》、《慈溪市治气摘帽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慈溪市治气摘帽冲刺0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12月31日,空气质量达到上级下达目标水平,即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78%以上,降尘低于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空气质量实现“末位摘帽”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根据《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慈溪市治气攻坚行动方案》、《慈溪市治气“摘帽”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慈溪市治气“摘帽”冲刺0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12月31日,空气质量达到上级下达目标水平,即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78%以上,降尘低于5吨/月·平方公里。
 
  二、工作措施
 
  (一)实行网格化管理。依托现有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将大气环境各类污染源的管控纳入“两网融合”工作平台,完成网格融入工作,初步建成覆盖全镇域的大气污染源管理网格。(责任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建立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模式。构建信息化数字化的立体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现有和新建的各类监测、监控设施(包括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工地的视频监控及监测设备、属地待建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等),建立集监管、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立体化环境管理模式,2019年底前建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牵头部门:发展服务办公室,配合部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三)强化建设工地扬尘精细化治理。对施工工地持续开展巡查检查,做到建筑工地日常检查全覆盖,确保全镇所有工地“九个100%”要求100%落实,确保镇政府监测站点周围3公里保障区内施工工地持续开启所有洒水、喷雾降尘设施,包括塔吊喷淋、围档喷淋,雾炮喷雾、人工冲洗洒水等,采取饱和式洒水、喷雾作业,对达不到9个100%要求的违规工地责令停工,依法严厉惩处。在风力达到5级及以上或AQI小时值达到中度污染时,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拆除、破碎等作业。(牵头部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四)强化道路扬尘制度化治理。要增加道路、公路清扫、洒水和冲洗等作业频次,保障区内重点道路和道路施工工地周边达到8洒8扫以上,确保镇政府监测站点周围3公里保障区范围内重点道路保持路面常湿、见本色。(责任部门: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强化工程车运输治理。加强执勤巡查严格查处垃圾、渣土、砂石等敞口运输、超高装载、货车闯禁等行为,实施渣土运输车、工程车“三化”(公司化、专业化、密闭化)管理。要持续开展垃圾、渣土、砂石等敞口运输、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的上路执法。(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六)严禁垃圾、秸秆等露天焚烧。垃圾、秸秆露天焚烧及时处置率100%,对露天焚烧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收割季节落实专人每天巡查,如发现秸秆露天焚烧,应当场灭火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教育,确保垃圾、秸秆等露天焚烧全面禁止。(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七)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对餐饮业单位、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全面取缔,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油烟排放达标,每月清洗维护不少于一次。加强餐饮业单位日常监管和动态管理。(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部门:发展服务办公室、市场监管所)
 
  (八)加强汽修行业废气防控。对汽修经营主体开展定期巡查,督促业主落实废气治理设施,对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执法,确保汽修经营主体废气排放全面达标,杜绝露天喷漆和废气直排现象。(牵头部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发展服务办公室)
 
  (九)加强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管控。在烟花爆竹“双禁”方案出台前,加强对保障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十)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理。要持续开展全镇加油站油气回收的巡查检查,确保保障区日检查全覆盖,强化执法,杜绝油气回收设施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现象,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责任部门:发展服务办公室)
 
  (十一)加强工业企业废气管控。要联合环保分局持续开展对燃煤(生物质)锅炉、砖瓦厂、涉VOCs(工业涂装和印刷包装)重点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责任部门:发展服务办公室)
 
  三、工作机制
 
  (一)组建工作机构。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夏赟为组长的匡堰镇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村(居委)成立相应机构,由村(居委)书记统一牵头负责,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建立会商制度。镇治气办定期组织召开治气攻坚战部门联席会议,讨论分析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交流前阶段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商量研究下步治理对策。
 
  (三)建立调度制度。镇治气办每月统计汇总各村各部门治气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各类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同时,每月对各村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督查制度。建立舆论监督机制,设立微信公众号“曝光台”和微信治气公众举报平台,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方式举报曝光各类污染大气行为,强化对公众有效举报投诉的督查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镇治气办负责全镇大气污染治理的牵头、协调、考核、督查和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加强巡查、督促和执法监管。各责任部门是治气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要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各类常态化巡查、督查,强化执法监管。发挥主流媒体监督作用,加大曝光力度。邀请人大、政协参与民主监督和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情况的视察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镇治气攻坚行动进展、有力措施、经验成效。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有关禁止事项的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大气污染治理。
 
  (四)做好督查迎检准备。上级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地秋冬季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要随时做好督查迎检的准备工作,确保督查时不出问题。各部门应建立定期进度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同时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的标准和要求,建立治理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要求将各项工作台账(包括污染源清单、治理方案、工作进展、支撑材料等)不断补充完善,做到可随时调取。
 
  附件:匡政〔2019〕5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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