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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07-03 来源:未知
摘要: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集中整治、疏堵结合、规范引导、强化监管的思路,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狠抓薄弱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使城区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集中整治、疏堵结合、规范引导、强化监管的思路,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狠抓薄弱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使城区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加快建设人文新城、宜居新城、和谐新城、美丽新城,擦亮城市名片。
 
  工作目标
 
  以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为标准,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十项提升行动,通过集中攻坚,使河道水系景观更加美观,城市园林绿化特色凸显,市政公用设施更加完善,市容秩序彻底改观,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升,彻底杜绝违章搭建,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和智能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二)坚持源头治理。增强城市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创新协调。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对城市主干道、示范街、鹿鸣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管理,取缔解放东路、罗河东路、博山路两侧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规范各类流动摊点运营。对破损广告牌匾统一进行清除、更换,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责任单位:市监所、相关社区)
 
  2.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东关小学、实验学校等周边进行彻底清理和整顿,所有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200米内实现“五无”,即无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出版物销售。(责任单位:文化站、相关社区)
 
  (二)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
 
  3.持续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按照要求实施“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五大工程,彻底清理、及时清运脏点死角、暴露垃圾。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完善市场化运作和监督管理机制及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开发区环保工作站、规划所、派出所、市监所、各社区)
 
  4.加快旱厕改造工作(近期棚改和拟征收地块除外)。完成2020年公厕建设和城区所有旱厕改造任务,加快社区户厕改和公厕建设,确保辖区城区内每500米至少有一处公厕或公厕指示牌。(责任单位:各社区)
 
  5.持续开展志愿服务大扫除行动,每周定时组织人员走上街道、深入社区,开展文明劝导、义务劳动等活动。(责任单位:区直单位、各社区)
 
  (三)空气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6.持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对不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的经营户,依法依规责令整改;依法关闭露天餐饮、烧烤摊点,积极推广无碳烧烤。(责任单位:市监所、环境生态工作站、罗河社区、东关社区)
 
  7.加大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检查力度。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行为管理和处罚力度。(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办、市监所、各社区)
 
  8.加强拆迁现场及拆迁公司监管。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和征迁后都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带水作业,及时覆盖拆迁废料,严禁拆迁公司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确保拆迁现场密目防尘网覆盖率100%。(责任单位:拆迁办、各社区)
 
  (四)城区亮化整治提升行动
 
  9.改造、维修辖区内北部路网、南部园区道路毁坏的太阳能路灯,在质保期满后移交县城管局统一管理。(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
 
  (五)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整治提升行动
 
  10.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实现社区牵头、居民参与,解决无物业小区卫生差、停车无序特别是阻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各社区)
 
  (六)城市养犬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11.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引导督促养犬人依法履行免疫和备案义务,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责任单位:派出所、各社区)
 
  (七)违章搭建拆除整治提升行动
 
  12.集中整治各类乱拉、乱挂、乱贴等各类乱象,及时拆除城市主次干道沿线私搭乱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保障街道规范经营。(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办、各社区)
 
  13.全面排查、拆除规划区内小区、居民未经审批的各类违章建筑,对违章搭建一律拆除到位。(责任单位:规划办、各社区)
 
  14.开展违规墓葬整改行动。倡导文明殡葬,排查治理违法违规私建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坟墓,严禁在龙车山、丁汪山等规划区内山坡新建坟墓。(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社区)
 
  (八)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提升行动
 
  15.配合县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城区黑臭水体,对新汴河、岳罗河、团结沟、界洪河等水系进行综合整治,做好截污、清淤、护坡、植绿等工作。(责任单位:环境生态工作站、各社区)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4月18日至4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6月20日)。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攻坚整治提升行动,各相关单位要全力参与,积极行动,对涉及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治,确保城市综合整治各项提升行动落到实处。
 
  (三)巩固成效阶段(长期坚持)。各单位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保持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全面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发区各社区、各单位要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一把手”负责制,完善各自工作机构,结合实际排出年度重点项目表,定人、定责、定进度。要根据行动工作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正常开展。
 
  (二)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三)注重常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把工作常态化融入开发区各社区、各单位日常工作中,注重细节、注重过程、注重常态,真正实现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工作常态长效。
 
  (四)加强考核。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实施定期考核与自我测评相结合。建立经常性督查问责制度,对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
 
  附件:
 
  灵璧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海晶(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 东(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尹 勇(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
 
  胡清华(开发区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朱兰飞(开发区工委委员、副主任)
 
  张 愚(开发区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秋梅(开发区工委委员、副主任)
 
  王 辉(开发区工委委员(挂))
 
  成 员:武丽丽(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谢 康(开发区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周安才(开发区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孙同好(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晏 丰(开发区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卓之君(开发区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赵 伟(开发区拆迁办公室负责人)
 
  宋 亮(开发区规划所所长)
 
  朱新礼(开发区国土分局局长)
 
  解勺星(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赵万奎(开发区市监所所长)
 
  孙德龙(开发区罗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 斌(开发区刘尧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邵海梅(开发区叶庙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璋(开发区十里社区党总支书记)
 
  西宗宇(开发区西集社区党支部书记)
 
  赵永刚(开发区东关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盛国(开发区三张社区党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胡清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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