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品质。根据《贵溪市2020年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贵城管党组字〔2020〕9号)文件精神,决定从5月份开始至6月底,利用2个月时间在市城区开展市容环境“八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一个目标、强化两大抓手、突出“四化”重点,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我市打造新时代“智慧铜城·品质大邑”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精细化管理、品质化提升、常态化监管、规范化建设”为目标要求,全面开展以“八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通过整治,确保我市城市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市貌明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城市治理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城区市容环境“八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武明
副组长:王晓贵、施后林、杨新云、胡书铭、朱海标、周丽琴、朱加强、蔡武
成 员:刘继华、施伟锋、刘燕芳、张剑、彭新发、邱列勇、胡寿华、饶建国、席新发、江春平、徐 旋、彭明辉、周云辉、饶森庆、张飞华、董海兵、毛建辉、宋剑军、彭俊峰、江志勇、王强、杨建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督查股,由朱海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伟锋、席新发、江志勇、王强、杨建军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另设如下4个工作组:
1.整治组。由局8名班子成员任组长【详见《落实城市管理“路长+网格长”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贵城管字〔2020〕33号)文件】,负责组织开展责任路段沿线的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
2.综合执法组。由朱加强同志任组长,负责集中整治的违章建筑拆除、人行道机动车停放、餐饮油烟及噪声污染等综合执法工作。
3.督查组。由朱海标同志任组长,负责集中整治的全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工作。
4.宣传报道。由周丽琴同志任组长,负责组织局宣传报道组成员,加强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四、“八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占道经营整治。
内容:按照“主次干道严禁”的原则,坚决取缔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占用道路生产、堆放建筑材料等违章行为。规范人行道促销审批、车辆(含机动车)停放管理,杜绝占用盲道、一车占多位等影响市容秩序的不良行为。
标准:1.无占道摊点、出店经营;2.无乱堆乱放、无乱披乱挂、无乱搭乱建;3.车辆无乱停乱放(含人行道机动车);4.促销、车辆在划定区域,车头统一朝向,停放整齐有序。
(二)开展违章搭建整治。
内容:加大主次干道沿线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对主次干道沿线违规搭建的房屋、破损遮阳(雨)蓬、破旧造型牌、凌乱空中缆线等有碍观瞻的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确保主次干道沿线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标准:1.拆除有碍观瞻的违规构筑物;2.无超审批高度、面积搭建;3.无新增违章搭建。
(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内容:加大公园、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监督力度,清除生活、餐厨垃圾和卫生死角,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清扫机械化作业;加大垃圾清运频次,落实生活垃圾收集“三进”工作(即进街、进巷、进小区)。
标准:1.路面干净整洁,人行道板清畅明亮,交通护栏无积尘,沿线无杂草,无露天垃圾池;2.垃圾桶、清运车、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3.今年底城区主次干道机扫化率达到90%以上;4.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大型塑料垃圾桶逐步撤离至小街小巷及社区;5.垃圾运输无沿途抛撒滴漏现象;6.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大型塑料垃圾桶不得裸露,合理设置小而精致的果壳箱。
(四)开展扬尘污染整治。
内容:加强工地进出口的监管,重点治理渣土车辆带泥上路、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建筑垃圾乱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把牢扬尘源头防控关。对污染路面做到及时发现、清扫,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标准:1.渣土运输车无带泥土上路;2.做到覆盖篷布或密封运输;3.沿途无抛撒滴漏现象;4.沿线无建筑垃圾;5.施工围挡设置规范、整洁。
(五)开展油烟污染整治。
内容:规范城区餐饮店油烟机、排烟管的设置,重点做好“避、洁、净”工作(即餐饮油烟净化设备须避免设置在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保持设备外观整洁、净化排放须达标),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的治理力度,每月对建成区内经营面积100㎡以上餐饮经营场所油烟净化器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18家),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深入推进建成区内经营面积100㎡以上及以下餐饮经营场所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的安装。
标准:1.餐饮油烟排放达标;2.今年底建成区内经营面积100㎡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安装率达100%,经营面积100㎡以下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率达标。3.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不得设置在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且须保持设备外观整洁、净化排放达标。
(六)开展市政设施管理整治。
内容: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路面、排水(污)管道、路灯、路缘石、窨井盖等城市部件进行检修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区市政路灯等城市配套设施亮化管理,提升城市公共空间亮化管理水平。
标准:1.道路路面、人行道板、路缘石、路灯等市政设施完好;2.无违规道路开挖;3.各类管道无破损、线路无乱拉乱搭;4.各类排水设施设备完好;5.各类窨井盖完好无缺;6.城市管理部件亮灯率达98%以上。
(七)开展园林绿化管理整治。
内容: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全面清理绿化带死树、枯枝、垃圾、杂草,及时更换公园内破损的健身、照明、座椅等设施,加大“闲置裸土”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
标准:1.确保城市裸露土地100%绿化美化;2.绿化带修剪整齐美观;3.绿化带无死树、枯枝、垃圾、杂草,花草树木无缺株少株;4.绿化带护栏无残缺、干净整洁;5.公共绿地休闲广场设施完好;6.城市主要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软覆盖。
(八)开展户外广告整治。
内容:对主次干道两侧户外广告(招牌)进行逐块排查,对未按审批要求设置、影响市容的广告设备、垃圾小广告责令业主、第三方公司及时更新、清理,依法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对雄石西路原垃圾桶广告牌进行升级改造,打造精品,美化视觉空间,提升户外广告档次。
标准:1.支架无锈蚀;2.无缺亮漏电;3.画面无破损;4.无违规设置广告(店招);5.公交站台干净整洁。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至30日)。各责任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29日前报局城区市容环境“八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20日)。各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范围、内容、以及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相互配合、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确保整治任务高标准完成。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对城区市容环境“八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查漏补缺。对严重影响城市环境或市民生产生活的要予以曝光;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与部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八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属单位、机关股室要结合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排查到底、整改到位。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区市容环境“八项整治”。局领导小组办、局宣传报道组要做好相关视频、图片等资料的收集、保存,及时宣传报道整治的开展情况,每日将整治动态上传至《局政务动态》微信群,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建立调度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2周应召开一次调度会,推进整治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局督查股将对整治活动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每周一通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影响整治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健全机制,立足长效。各部门在抓好整治工作落实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对城区特别是主次干道沿线市容环境秩序实行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防止出现反弹,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