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吉林市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为导向,以保障民生为工作重点,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优美、整洁、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目标
在全市实施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六项行动”,即整洁行动、畅通行动、拆违行动、绿化提升行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行动和城市管网安全运行提升行动。通过标本兼治、集中整治,到2020年,全市实现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秩序规范有序,违法建设得到遏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老旧小区面貌大为改观,管网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整洁行动。
1.整治环境卫生。全力抓好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认真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和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各类堆存的各类生活垃圾,彻底清除残留冰雪、积存垃圾、城市道路浮土,杜绝死角死面。增加环卫作业额次,延长保洁时间,加大机械化清扫比重。加强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城区垃圾要集中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坚决杜绝垃圾由明转暗、由城转乡等现象发生。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张新旭。
2.整治占道经营。重点对桦甸大街,人民路、金城路、清水大街、新安大街、光明路、长胜街、振兴路、莲花路、大兴街、林胜路、七中胡同、604队路口等街路的商户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洗车、修车等现象进行整治,规范占道经营和超出门店外经营行为。加强流动商贩的管理,依法取缔大市场门前、三院门前、购物中心门前,大兴街金三角地段、市医院对面、金华路阳光嘉园小区门口、桦甸四中、桦甸一中、桦甸八中、桦甸三中、二实验小学等地段流动商贩。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张新旭。
3.整治广告牌匾。对市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墙体广告、牌匾、落地广告以及橱窗广告进行规范治理,实现“一店一牌”。督促广告产权单位及时维修老化、残损、倾斜的广告,对闲置广告牌要及时更换积极向上的公益性广告。加强各类野广告的清理,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在公共场所和各小区增设各类固定广告公示栏。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张新旭。
4.整治露天烧烤。对桦甸大街、人民路、金桦路、莲花路、长胜街、大兴街、新安大街、林胜路等街路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室外占道摆桌经营,严禁露天室外烧烤。经营烧烤业户要使用无烟炉具,有门店的要在室内烧烤,并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没有门店的,在关东夜市划定一个区域作为城区唯一的无烟露天烧烤区域,要统一更换为无烟炉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张新旭。
5.整治餐饮油烟。对城区涉及排烟的饭店进行摸底调查,中大型餐饮业户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操作期间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最大限度提高油烟净化率。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张新旭。
6.整治噪音污染。城区餐饮企业要安装低噪音风机、烟道及减震、消音、隔热装置。居民楼附近的物流企业在早上5点30分后进行卸车作业,轻拿轻放,将噪音降到最低。大屏幕广告不得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效声级噪声的标准,早夜市严禁使用音响设施。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配合,责任领导:张新旭、马波、王秉南。
7.整治露天市场。强化对关东早夜市、南环早市及长胜街东小市场、604队路口市场的管理。严格控制在城管线内经营,严禁探头占道经营,按时上市和撤市。卫生管理落实“一筐、一袋、一扫帚、垃圾不落地”的管理模式,保持好操作区的卫生,严禁乱泼乱到脏水垃圾。实施净菜上市管理,对早夜市设摊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依据《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依法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责任领导:张新旭、赵铁军。
8.加强建筑垃圾、施工垃圾管理。对城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和散流体车辆加大监管,防止洒落污染路面,施工单位要按照指定路线进行运输,所有运输车辆都配备苫盖工具,确保沿途无洒落污染,禁止车辆拖泥带水上路行驶。加强对建筑垃圾施工垃圾的管理,垃圾堆放到指定地址,严禁乱堆乱发。规范施工现场管理,通过合理调配作业时间、喷淋、标准覆盖等方式,加强对施工扬尘、噪音扰民的有效管控。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配合,责任领导:张新旭、于永祥、马波。
(二)实施畅通行动。
9.加强停车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对城区内乱停乱放现象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清理路旁“僵尸车辆”,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长时间占用主次街道、人行便道。合理布局临时停车点,沿路停车车头一致朝外,抓好交通标志标识和停车位的设置,强化城区停车秩序管理。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责任领导:张新旭、王秉南。
10.整治交通秩序。开展扁平化指挥调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推进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排查清理不符合标准的交通设施。以交通智能化和优化信号控制解决出行难问题,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规范行车秩序、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优化交通组织解决秩序问题。开展多渠道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责任领导:王秉南、于永祥、刘忠武、窦建伟、齐文革、肖长鹏、孙凯彪。
11.优化路网结构。实施桦甸市人民路(北外环路-乐杨街)段道路工程、桦甸市金鼎路南延工程、桦甸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鼎路南段工程)、桦甸市安居•福兴小区新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长胜东街工程)共四项工程。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于永祥。
(三)实施拆违行动。
12.拆除违法建筑。在完善拆违台账的基础上,对城区范围内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彩钢棚、超期临建、阳光板房等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核查,就统尽统。制定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加大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突击抢建的拆除力度。重点对住宅小区内以及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生态绿线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报告、查处机制,存量违法建设查处率达70%以上,对新增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确保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拆除,杜绝出现新的违法建筑。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责任领导:张新旭、于永祥、刘忠武、窦建伟、齐文革、肖长鹏、孙凯彪。
(四)实施绿化提升行动。
13.完善系统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修编。充分利用山体、水系、森林、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等自然人文资源,结合现有道路交通系统、园林绿地系统,编制城市绿道规划。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于永祥。
14.打造精品景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完善系统规划,实现科学布局,打造精品景观,提升功能品质。开展桦甸市园林绿化管理能效提升行动,完成城区绿化补植、城区花卉栽植、城区绿地改造、城区新建绿化等工程。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于永祥。
(五)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行动。
15.改善小区设施。对城区重点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改造内容主要为小区道路、环卫设施、绿化亮化、疏通消防通道、安装监控、消火栓等基础设施及楼道修缮、楼顶防水、外墙保温以及外墙皮等楼体维修以及下水管线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责任领导:张新旭、刘忠武、窦建伟、齐文革、肖长鹏、孙凯彪。
16.加强物业管理。坚持政府指导、社区组织、物业服务、居民自治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标准,对未实施物业综合管理的住宅小区也要明确管理主体,实施长效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责任单位:张新旭、刘忠武、窦建伟、齐文革、肖长鹏、孙凯彪。
(六)实施城市管网安全运行提升行动。
17.完善普查登记。对城市地下各类管网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摸清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摸清管线的坐标、标高、走向、材质、管径、建设年代、权属单位等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实现管线信息的即时交换、动态更新、兼容扩展,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需要。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责任领导:于永祥、张新旭。
18.实施在线监测。督导燃气企业建立、完善数据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运行参数为管线安全平稳运行提供支撑。适时启动供热监管平台升级改造,使其功能更加完备。完成供水企业并购工作,待新水源形成供水后,重新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建立区域计量和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实时在线监控,保证供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张新旭。
19.推进管网改造。实施桦甸市莲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桦甸市金城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桦甸市桦甸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开展供热、供水管网改造。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于永祥、张新旭。
四、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
各项行动按照三年三个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底。
1.2018年6月底至7月初,各项行动全面启动。
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本部门的详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标准、责任及完成时限,建立保障机制。
2.2018年7月初至2018年底,各项行动全面实施。
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配置力度,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5%。
在长胜大街与莲花路交汇处建成信号灯及电子警察。
10月份之前,在省道S206公路(原桦辉公路)关门砬子水源头设置5处视频监控,对违法停放车辆电子抓拍。
严查违法上路行驶的三(四)轮电动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机动车涉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行车和停车秩序。
推进交通标线施划工作,完善交通设施。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实施桦甸市人民路(北外环路-乐杨街)段道路工程:本项目起于北外环路,终点至乐杨街,全长515.186米,城市主干路标准,红线宽40m。
实施桦甸市金鼎路南延工程:北起于桦甸大街,南止于滨水东路。长490米,宽36米,面积17,640平方米。
实施桦甸市城区绿化工程:桦甸市城区绿化补植工程,补植乔木768株、灌木球44株、绿篱945平方米、草坪17578平方米。
实施桦甸市城区花卉栽植工程:栽植串红、孔雀草、牵牛花等227015株、栽植美人蕉11158株。
实施桦甸市城区新建绿化工程:大兴街东延绿化工程、光明路南延栽植柳树工程、长胜街西延绿化工程、大兴街西延绿化工程、东大路南段绿化工程、清水大街新城国际东门前土方工程、新安大街东崴子桥头绿化工程。
实施桦甸市绿化改造工程。对自来水南清水绿堤边的绿化改造,主要种植白三叶。
累计完成20%存量违建拆除任务。
启动老旧小区整治行动,完成改造重点老旧小区总量的20%。
完成城市地下管网普查登记工作,启动完善地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
完成供热管网改造27公里。
完成供水企业并购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底,“六项行动”取得重要进展。
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保持35%。
进一步加大市管道路扬尘、噪音、户外烧烤、餐饮油烟污染的管控。
在新安大街与振兴路交汇处建成信号灯及电子警察。
严查违法上路行驶的三(四)轮电动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机动车涉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行车和停车秩序
推进交通标线施划工作,完善交通设施。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实施桦甸市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鼎路南段工程):由桦甸大街至渤海大街,长919米,宽36米,面积32,400平方米。
实施桦甸市莲花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莲花路雨污分流改造长约1659m,管径1000毫米。
实施桦甸市金城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金城路雨污分流改造长约1563m,管径1000毫米。
实施桦甸市城区绿化补植工程,补植乔木800株、灌木球100株、绿篱1000平方米、草坪20000平方米。
实施桦甸市城区花卉栽植工程:栽植串红、孔雀草、牵牛花等230000株、栽植美人蕉12000株。
实施桦甸市城区新建绿化工程:桦甸市五桦线三期绿化工程,监控灯至胡庆余堂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
累计完成全部存量50%违建的拆除任务,并全面杜绝新增违建。
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完成70%的重点老旧小区的改造。
完善地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
加强供水、供热、燃气数字化建设,与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实施数据共享。
通过既有供热监管平台对供热锅炉及换热站的温度、压力、流量变化进行监测,确保管线在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供热的影响。
完成供热管网改造5公里。
制定城市供水专项规划。
(三)第三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巩固提升环境卫生治理成果,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5%。
市管道路扬尘、噪音、户外烧烤、餐饮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推进交通标线施划工作,完善交通设施。
严查违法上路行驶的三(四)轮电动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机动车涉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行车和停车秩序。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累计完成全部存量70%以上的违建拆除任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杜绝新增违建。
实施桦甸市安居•福兴小区新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长胜东街工程):西至滨水路与长胜东街交汇处,东至金鼎路与长胜东街交汇处,道路总长970m,道路总面积29100㎡。
实施桦甸市桦甸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桦甸大街雨污分流改造由金城路至人民路长约780米,管径1000毫米。
实施桦甸市城区绿化补植工程:补植乔木800株、灌木球100株、绿篱1000平方米、草坪20000平方米。
实施桦甸市城区花卉栽植工程:栽植串红、孔雀草、牵牛花等230000株、栽植美人蕉12000株。
实施人民路北段绿化工程:北外环路至乐扬街,长500米,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
实施金鼎路南延绿化工程:桦甸大街至滨水东路。长490米,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
重点老旧小区整治行动基本完成,实现居住安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备、出行方便、环境整洁的目标。
完成供热管网改造5公里。
城市核心功能区和人员密集场所主干管网实现实时监测运行参数,主干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常态化运行。
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地下供水管线安全运行。
加强地下供热管线维修养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地下供热管线安全运行,使城市地下供热管理效能大幅提高。
总结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工作相关经验,完善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我市服务和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在桦甸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组织、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工作落实。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标准及时限,夯实各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行动任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执法局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实行“周调度、月检查、年考核”,将各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我市“早检”工作的重要内容,检查情况以专报形式上报、下发。按照责任分工,各具体任务牵头单位实行每周调度工作情况,每月开展专项检查,调度及检查情况报执法局汇总后,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通过持续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参与城市管理的主人翁意识,积极营造上下齐动、全民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助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