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韩城市城市中心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06-17 来源:未知
摘要:为全面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促进我市城市中心区大气污染现状全面改善,根据《中共韩城市委办公室、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门工业园区和城市中心区大气废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韩办发〔2013〕5号)、《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城市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韩政办发〔2012〕178号)、《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城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的通知》(韩政办发〔2013〕101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治理城市中心区餐饮业...

  为全面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促进我市城市中心区大气污染现状全面改善,根据《中共韩城市委办公室、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门工业园区和城市中心区大气废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韩办发〔2013〕5号)、《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城市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韩政办发〔2012〕178号)、《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城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的通知》(韩政办发〔2013〕101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治理城市中心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为重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对经营户的油烟超标排放进行集中整治,对油烟排放大户强制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治理无望的予以关停等多种措施,促使餐饮企业油烟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必须全部使用清洁燃料(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前置审批手续,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不得办理营业执照。
 
  (二)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
 
  1.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餐饮企业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使外排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2.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但有居民投诉的餐饮企业及从事餐饮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对现有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改造,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使外排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3.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户,依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4.依法取缔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或环评认为不适合继续经营的餐饮。
 
  二、时间安排
 
  本次治理活动从2013年10月20日开始,到2013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准备阶段(2013年10月20日—2013年10月31日)
 
  对城市中心区餐饮业油烟污染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治理工作。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3年11月1日—2013年12月20日)
 
  由市环保局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餐饮经营业主接到通知后,按照治理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整治。市环保局加强督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对不积极落实整治任务的企业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验收阶段(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31日)
 
  各餐饮业经营业主在治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委托韩城市环境监测站进行验收监测。监测合格后,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油烟监测报告,由市环保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验收合格通知书。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城市中心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师选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秦亚宁、市环保局局长卫高民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卫高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环保局副局长高会千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及督办。
 
  2.夯实工作责任。
 
  城市中心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是我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实施将积极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全面改善。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严格依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市环保局: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城市中心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定限期治理单位名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督促餐饮业业主开展治理工作,对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餐饮业业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市工商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对现有达不到环保要求且无照经营的餐饮店进行取缔;对有群众投诉且未按环保要求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餐饮店,不予年审;对污染严重,治理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餐饮店,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新办餐饮项目严格审批手续,将环保审批纳入前置许可;对在城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市环保局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负责依法吊销关闭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卫生许可证,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
 
  市住建局:负责依法取缔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烧烤点。
 
  市公安局:负责对干扰执法、暴力抵制治理工作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3.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韩城电视台和韩城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展城市中心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表扬先进,曝光后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责任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有效进行宣传造势,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4.强化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及时协调处理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每月28日17时前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并按要求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