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餐饮油烟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根据《海宁市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运行等原因导致的油烟超标排放、未办理环评手续、在“禁开区域”经营法律禁止开设的餐饮项目等餐饮油烟领域违法行为,减少餐饮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提升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区三街道(硖石、海洲、海昌)规划区范围内的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其他各乡镇、街道中队(分局)可参照执行。
三、整治对象
以经营产生油烟项目的餐饮店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对餐饮店集中区和举报投诉易发高发区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餐饮油烟排放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时间
2019年10月21日-2020年1月31日。
五、工作内容和措施
各中队(分局)依法开展餐饮油烟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执法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及维护情况。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检查清洗台账资料,对运行不正常和清洗不到位的进行检测,对于超标排放的依法查处,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检查无烟道商住楼内餐饮店经营情况。无烟道商住楼内开设的餐饮店,发现存在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查处。
3.检查产生油烟的餐饮店环评登记表备案情况。对于未能提供环评登记表的餐饮店做好记录并依法处置(商业楼、有烟道的商住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队(分局)应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执法检查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科学合理部署执法计划,细化措施落实专人查办,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要求。
(二)做好台账记录。各分局要根据方案,对存在油烟污染隐患的餐饮店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留痕”,建立一户一档,确保专项工作有记录、得实效。(见附件)
(三)加强执法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处理,整改到位。对于存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通过举报渠道反映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且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一经查实从严查处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分局在执法过程中要对执法检查工作内容及时进行汇总,并将周工作进度于每周一下班前报送至直属中队顾力飞处,确保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到位。
附件:餐饮单位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