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的来临,特别是一些烧烤店在店外吹炭行为屡禁不止。为加强对科尔沁区主城区餐饮业及露天烧烤的治理,防止油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环境,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决定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餐饮单位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安装或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出标准排放油烟;第十六条 第三款不得在城市道路及两侧、广场、绿地和公园等设置排油烟口或者排水口。
二、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监察执法中队将配合各驻辖区城管中队对辖区内所有餐饮业门店的油烟排放措施进行全面排查, 严禁店外摆桌、吹炭、明火烧烤等行为,减少油烟污染扰民。要求主城区所有餐饮业经营者在选择、安装油烟净化器设备时需要符合国家油烟排放标准同时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此设备需要定期进行保养、维护。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全程进行监管。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城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四、对不服从管理,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在这里郑重声明, 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没有指定任何厂家和油烟净化器设备品牌,请广大餐饮业经营者购买油烟净化器时仔细甄别,选择有售后保障的厂家,购买正规的油烟净化器设备,避免上当受骗。
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