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椒县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按照“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系统治理”的原则,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健全餐饮油烟监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严禁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开展城区大中型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经营户必须安装符合环保技术、规范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加大监管、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城内大中型餐饮经营门店实施高频次、随机性的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油烟净化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和维护,餐饮油烟是否达标排放;从制度层面建立起督查、处罚的网格化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椒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成立全椒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刘田任组长,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陈丛和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业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四、整治时间和职责分工
(一)整治时间
自5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
(二)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三部门齐抓共管,按照“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联合整治。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落实餐饮服务业油烟整治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并正常运行餐饮油烟处置设施、定期清洗确保处理效果,对逾期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予以处罚。全面取缔禁止露天烧烤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烤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餐饮服务业油烟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牵头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县城大、中型餐饮单位油烟排放设施安装、使用和排放标准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整治中发现的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整治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重点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或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进行检查,对整治中发现的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整治措施
(一)宣传发动、摸清底数
对整治重点进行曝光,重点集中曝光不支持配合的经营业主和污染严重的典型案例,宣扬倡导市民自觉支持配合文明创建行为。加大对餐饮业经营业主的宣传力度,倡导自觉支持文明创建,争当文明经营业主。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前期摸排阶段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具体负责摸排登记工作,县市场监督局和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予以协助。集中整治阶段、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成立四个工作组、县市场监督局和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抽调执法人员参加四个工作组,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长效机制
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巩固管理治理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整治我县城区其他区域类似问题提供参考。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承担的具体工作负总责。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组织,抽调专人,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要强化联合整治过程中的工作协调,互相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会商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
(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的重要性,广泛利用网站、微信、电子屏、电视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电视台要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报道,利用专栏对违法及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
(四)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每月30号将本部门落实此项工作的工作开展、案件查处、任务交办办理等情况,反馈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档发至邮箱qjcyzz@163.com)。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13905504478
全椒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