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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龙镇餐饮油烟污染及夜市环境管理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20-03-16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加强我镇餐饮油烟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丰都县餐饮油烟污染及夜市环境管理整治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要求,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加强新增餐饮服务项目管理, 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餐饮服务项目, 强化现有餐饮业、企业食堂和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治理,切实提高我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水平, 实现 油烟净化设施 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稳...

  为深入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加强我镇餐饮油烟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丰都县餐饮油烟污染及夜市环境管理整治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要求,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加强新增餐饮服务项目管理, 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餐饮服务项目, 强化现有餐饮业、企业食堂和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治理,切实提高我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水平, 实现油烟净化设施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减少油烟扰民,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镇餐饮业、 企业食堂和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应达到以下标准:
 
  1.手续(涉及工商、食药监、环保等)齐备。
 
  2.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的油烟全部接入专用烟道,厨房内无其他散排口,专用烟道经现场检查无跑冒滴漏现象。
 
  3.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经处理后烟气中油烟、非甲烷总烃等指标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 准。 提供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并将监测报告报县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4.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和维护,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定期维护,并建立台账。从 2019 年8月1日起, 严格执行《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0/859-2018 )。鼓励餐饮业、企业食堂、 公共机构食堂在我市地方排放标准实施之前,按照油烟不超过1.0 毫克 / 立方米、甲烷总烃不超过10.0 毫克 / 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要求实施油烟整治,加快解决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安排
 
  餐饮油烟污染及夜市环境管理三年整治实施范围为全镇行政辖区内餐饮业(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和排放油烟的食品生产、 加工企业)、企业食堂及公共机构食堂,不含居民家庭烹饪。具体时间安排为:
 
  2019 年我镇完成辖区内餐饮油烟污染 60% 的。
 
  2020 年全面完成全我镇行政辖区内所有区域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及夜市环境规范化管理工作 。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新增餐饮服务项目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审批管理,确保工作实效。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臭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餐饮服务项目。
 
  对新建(改、扩建)的位于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的餐饮服务项目,由镇规环所上报县规划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理整治。
 
  (三)加快现有餐饮油烟治理。
 
  我镇也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牵头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对合法合规的餐饮业,以解决群众投诉为导向,加快餐饮油烟治理,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安装高效油烟 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应当建立清洗、维护台账;采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的餐饮业应建立运行、维护台账。各镇(街道)要加强餐饮业日常监管,定期检查餐饮油烟处置设施清洗(运行)、维护台账。 餐饮企业应当在其经营场地定期张贴公示油烟排放监测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夜市环境管理。
 
  由规环所牵头,综合执法队、等部门配合,按照统一建设区域、统一经营时段、统一建设规模、统一设置亭蓬灶台货柜、统一设置油烟净化器、统一设置地垫和垃圾收容器等原则制定夜市管理实施方案,报镇政府审定。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取缔木炭、薪材等为燃料的露天烧烤,全部推行电能烧烤等新工艺。推动户外经营者入户经营并配套建设油烟净化设施或者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五)强化宣传工作。
 
  由兴龙镇规环所起草餐饮油烟整治通告,报镇党委政府统一发布,切实加大宣传推进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以执法推动整治。
 
  以场镇规划区整治为重点,开展集中执法。 2019 年9月30日前召开相关餐饮企业的宣传动员会,由餐饮业主对照整治标准全面自查整改。2019年10月1日起,对限期未完成整治工作的餐 饮业主,由镇规环所、食药检等单位参与,开展联合执法,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餐饮单位业主,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调度。
 
  成立兴龙镇餐饮油烟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镇长任组长规环所、综合执法队为成员单位,建立镇级、社区(村) 两方联动机制,督促有关单位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规环所,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负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执法推进整治。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通过开大会、院坝会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引导、政策解释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三)加强督查考核。
 
  镇党委政府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纳入我镇相关村(居)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镇纪委对工作进度滞后、整治不力的镇镇(街道)、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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