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即日起对城区餐饮烧烤油烟进行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相通告如下:
一、自7月20日开始,我县集中开展县城建成区餐饮及烧烤油烟的专项治理行动,7月31日前县城建成区全部取缔以碳为燃料的烧烤摊点或餐饮门店。
二、城区内所有以碳为燃料的烧烤摊点或门店,全部采用电、天然气或液化气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全部进店经营,加设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同时所有燃煤大灶、茶浴炉等燃煤设施全部自行清理到位。对拒不改正的,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权限对门店进行停业整顿,采取断电措施,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各部门展开联合执法,巡回检查,对阻碍执法,侮辱、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665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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