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省市驻宜有关单位:
为做好餐饮油烟污染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及市、县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餐饮油烟污染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餐饮油烟污染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相关单位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增强县域环境保护合力为主线,以各部门尽职履责、明确程序、协同配合为手段,紧扣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奋斗目标,切实有效解决我县餐饮油烟污染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问题,提升城区容貌品质,优化居民生活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县环保局:负责提供油烟污染执法相关技术支持,指导油烟污染相关环保监测检测工作。对城管部门认定的油烟污染及群众集中和反复投诉的相关餐饮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实施监督性检测,并联合城管等部门按职责依法处置。
(二)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餐饮单位科学选址进行核查,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对新建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现场核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证照。
(三)县城管局:将餐饮油烟污染纳入日常管理。负责规范出店和占道从事烧烤、大排档等餐饮经营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等行为;依法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等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作出处理。负责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对餐厨废弃物实行密闭式运输,科学化处理。并与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协议。
(四)县食药监局:负责食品安全的协调、监督工作。对产生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涉及餐厨废弃物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做好加强食用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各种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配合环保、城管部门做好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五)县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餐厨废弃物作为饲料加工原料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餐饮油污染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是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绩效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油污染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措施有效落实,群众诉求及时解决。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餐饮油烟污染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积极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责任的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宣传教育,提高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和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和环境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为餐饮油污染管理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