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く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切实解决我区主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进一步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政府2019年12月10日主城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周调度会议安排和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办《关于印发<南充市主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污防“三大战役”办〔2019〕5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猛药去疴、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油烟污染专项治理攻坚工作,有效遏制油烟污染问题。
二、整治目标
通过10天左右时间集中攻坚整治,做到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台账更明晰、重要区域餐饮业及城市建成区内各大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更加高效;政府规划摊区(点位)外占道及露天小餐饮和烧烤摊(点)得到取缔。
三、整治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问题大排查(2019年12月15日前)。按照彻底、精准的要求,由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对整治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露天烧烤摊点油烟污染问题全面实施再排查,对按《南充市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南城管办〔2019〕3号)要求所建问题台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以重点区域餐饮业及城市建成区内各大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污染问题作为攻坚整治重点,单独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重点问题台账》。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
(二)限期大整改(2019年12月18日前)。由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对《餐饮油烟污染重点问题台账》内餐饮业主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指定专人跟进督促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
(三)效果大验收(2019年12月24日前)
1.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对《餐饮油烟污染重点问题台账》所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效果评估和验收,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逗硬实施处罚,直至整改到位验收合格。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
2.市、区级有关部门将按照高坪5家的数量对重点区域餐饮排放单位实施抽查,并对此次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通报并扣减相关责任主体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分值。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股、执法监督股;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
(四)机制大完善(2020年12月底前)。按(南城管办〔2019〕3号)文件要求,实现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装置的设置和使用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完成大型、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及可容100人以上集中用餐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按照“限时间、限地点、限炉具”统一规划设置小餐饮和烧烤集中经营点位或摊区,有序引导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环保经营的烧烤、小餐饮摊入区归点经营;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建立完善快速处置油烟扰民投诉联合处置机制,及时开展相关检测和处置,切实消减油烟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环境保护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方针的具体举措之一,事关城市大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局各股室、中心、大队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攻坚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要切实担负属地主体责任,要对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实行网格责任制,建立监管体系,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步聚,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
(三)强化督查调度。环境保护股协调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及时加强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査和考核验收,及时运用抽样检测、专项调度、督査查核等有效形式,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街道办执法大队、夜间执法大队要结合工作职责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督促餐饮业单位履行环保责任,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发挥社会與论监督作用,对违法排放油烟的餐饮业单位及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和报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处置,并于2019年12月24日前将此次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环境保护股,其后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高城管委办〔2019〕10号)文件要求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