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食药监推进餐饮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施方案》和《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沧州开发区管委会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坚持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与油烟排放治理相结合,全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底前,全区70家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餐厅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区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规范经营,并严格使用无烟烧烤炉具。
三、各部门职责
1、卫生局: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对没有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进行安装,对仍不安装使用的,及时移交联合执法大队依法处理。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与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有效链接,今后凡餐饮服务许可申报、延续、变更等,没有环保局出具的审查意见,现场核查发现没有使用清洁能源或没有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不予许可;三是把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纳入餐饮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整体规划,同时进行。
2、联合执法大队:对已下达监督意见书后仍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与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服务单位,联合执法大队要依法对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