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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12-13 来源:未知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五大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建设生态保护、绿色发展高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各项刚性指标任务,同时实现以下目标: 完成县城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下达的PM10、PM2.5削减任务,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 1个省控河流断面、2个市控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五大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建设“生态保护、绿色发展”高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各项刚性指标任务,同时实现以下目标:
 
  ——完成县城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下达的PM10、PM2.5削减任务,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
 
  ——1个省控河流断面、2个市控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95%以上。
 
  ——县城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依法得到安全贮存、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废旧放射源送贮率为100%。
 
  ——创建1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3个市级生态示范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个。
 
  二、工作措施
 
  (一)全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1.加大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督促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减排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证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工程如期建成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县督办督查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大力推进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完成农业畜牧养殖项目淘汰和治理工作任务。今年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年底前完成“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以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能局、县环保局)
 
  (二)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
 
  1.加强县城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制定吊水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环境整治等工作方案,确保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吊水岩水库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责任单位:县移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环保局、骔岭镇人民政府)。
 
  2.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三期工程,阳长镇、龙场镇、维新镇、勺窝镇、张家湾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完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收集管网,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提高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做好其他建制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申报工作。(责任单位:纳雍经济开发区、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对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从严控制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大力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满足“水十条”考核要求(达到100%)。国控监测断面六冲河大桥边达到水质现状Ⅱ类,武佐河渡口、引底河引底村、干田河坪山水库坝下、贯城河三公里、宋家寨达到水质现状Ⅲ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5.加强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加强县内煤矿等行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严防偷排现象。(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能局)
 
  6.全力推进落实河长制。持续改善水环境,开展普赛河流域等水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县内国、省控重点污染源治理,推行社会化、专业化运营。(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能局)
 
  2.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年底基本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3.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年底基本淘汰县城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必须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4.科学划定或调整禁止燃煤区,并按禁燃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5.加强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管,完成纳雍电厂2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能局)
 
  6.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督促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设备。(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
 
  7.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至少完成1家以上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能局)
 
  8.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落实施工工地裸土覆盖、道路硬化、基坑开挖喷淋、出门冲洗等规范化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
 
  9.加强矿山扬尘污染治理,对全县砂石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严格要求企业完善收尘设施和喷淋装置。(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工能局、县环保局)
 
  (四)全面推进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化渣场建设。全面完成黔阳煤矿、比德煤矿、五轮山煤矿、张维煤矿渣场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能局)
 
  2.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督促县内医疗机构将危险废物依法安全贮存、无害化处理,废旧放射源送贮率100%。(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工能局、县环保局)
 
  3.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督促县内产生固体废物企业将固体废物集中转运到市固废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置,处置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工能局、县环保局)
 
  4.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充分发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河长制作用,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及清运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1.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按照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建成纳雍环境监测二级站,建设大气空气自动监测备用站。强化管理,实现空气自动监测站与省站联网实现数据实时传输,确保完成县城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下达的PM10、PM2.5削减任务,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2.加强县内环境监察、监测、应急、监控、固体废物、宣教、辐射、科技、信息等能力建设,定期对污染企业的脱硫、脱销、除尘设施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完成2017年新增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任务。确保纳雍发电一厂、纳雍发电二厂、贵州中岭矿业公司3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90%。继续推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在园区推行治污设施第三方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达90%。(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六)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个省级、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3个省级、3个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个。(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逐年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林业局)
 
  3.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全面加强环境安全监管
 
  1.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行动,推行网格化管理,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管人员严格问责,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实现按日处罚一批、查封扣押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全力保证不发生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督促县内核与辐射企业完成核技术利用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达90%,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卫计局)
 
  3.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95%以上,全面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落实环境应急经费、队伍、设备和物资储备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八)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1.全面推进公众参与环保建设。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公报等各种宣传渠道及时公布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措施,逐年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满意率。(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新闻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以“绿色创建”为载体,通过创建绿色社区、绿色饭店、环境友好型企业、农村环境宣传教育示范村,真正使环保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创建“绿色社区”2个、“绿色学校”3所,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九)全面推进环保创模攻坚工作
 
  国家创模指标共26项,经市分解,2017年涉及到我县的指标有22个小项,目前基本达到考核要求的有14项,还有8项不达标,个别指标易反弹。要紧盯不达标的指标,巩固已达标指标,关注易反弹指标,按照市创模的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对我县涉及的考核指标特别是目前未达标的指标做到人员、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县创模工作有序推进并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创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本工作要点及时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设立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全力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强工作协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强化协作,乡镇(街道)要全力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积极配合县直相关部门抓好全县小康环境指标、增比进位环境指标相关工作。
 
  (三)加强责任追究。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一票否决”制。县督办督查局要加大督查力度,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实行分值量化,以此作为年终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考核打分依据。对工作不作为、推诿扯皮,影响全县环保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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