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改善我乡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乡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PM10和PM2.5平均浓度只降不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二)重点工作目标。全乡范围内全域全时段无违规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落叶杂草等行为;交通和建筑扬尘规范管控;餐馆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流转土地上做到环保施工。
二、集中整治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工矿企业、建筑工地、道路、餐馆。
四、任务分工
(一)户外禁烧专项整治。全乡范围内全时段加强巡查,确保“四不”目标(即户外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把秸秆倾倒入沟渠河道水库)。(责任部门:乡环保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扬尘专项整治行动。
1、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7月1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辖区内所有住建工地(包括道路工程、农房建设)土石方作业和拆除作业全面停工。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六不准、六必须”,违规建设的,顶格处罚。所有建筑施工必须实行打围作业、场地湿法作业、裸土覆盖。(责任部门:村建所、各村、社区)
2、道路交通扬尘专项整治。7月3日起,开展建筑运渣车、砂石运输车、垃圾转运车抛洒滴漏专项整治;加强道路和城乡结合部未硬化道路清扫保洁频次,货车通行路段必须保证清洁;严禁车轮带泥车辆进入场镇主要道路。(责任部门:治理办、城管办、交管办)
3、流转土地上的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对土地流转业主的环保知识宣传力度,所有流转土地上的作业必须按环保要求规范施工,采取打围作业、湿法作业、进出口冲洗等扬尘防控措施,严禁扬尘和带泥进入村社主干道路,严禁露天焚烧。(责任部门:土地流转分公司、各村、社区)
(三)燃煤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所有燃煤用户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达不到环保排放的一律整改,污染严重的一律关停或改用清洁能源。(责任部门:环保所、安办)
(四)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乡环保所牵头,7月20日前对全乡范围内的餐饮店开展一次全面整治,重点整治餐馆抽油烟机及净化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对不达标的限期整改直至关停,禁止露天烧烤。(责任部门:环保所、食药监所、工商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乡上成立以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各村(社区)也相应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任务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落实,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考核。乡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签订专项目标责任书,逗硬奖惩。
(三)加强督查。乡上成立专项督查组,在行动期间每天对各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督查。乡纪委书记任督查组组长,乡环保办、安办、综治办、城管办、派出所等部门人员参与,对辖区内道路降尘、建筑工地环保施工、餐饮油烟治理、露天烧烤整治、露天燃放烟花爆竹等情况开展督查。
(四)严格问责。各村(社区)须相应制订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切实履职,确保实效。如被乡督查组发现有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不力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环境保护目标一票否决,并在全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乡纪委、监察部门严肃问责。
附:1、保胜乡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保胜乡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督查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