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镇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确保我镇范围内餐饮业全部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平邑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辖区范围内所有饭店、宾馆、食堂油烟排放单位,非居民取暖燃煤单位(馒头房、煎饼坊、油坊等),依法取缔燃煤大灶,全部改为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确保油烟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取缔露天烧烤,严格执行“烧烤进店、炉具进院、油烟进管”三进要求。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或者使用正常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
二、工作任务
(一)已完成整治的餐饮场所。开展“回头看”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整治效果良好。
(二)新增餐饮场所。严格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管道。
(三)存在问题餐饮场所。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停业整治。
三、时间要求
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镇区范围内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任务。
四、职责分工
环保所:加强油烟污染治理技术指导,督促餐饮场所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定期清洗维护并做好清洗记录。对油烟扰民问题调查处理。
执法中队:负责辖区餐饮场所环境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依法依规取缔露天烧烤。
食药所: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对新增餐饮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一律禁批卫生许可证,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餐饮场所实施许可证禁审机制。
工商所:重点检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明是否齐全,并对检查厨房设备、消防设备、卫生通风条件、卫生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等任副组长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小组。环保所综合协调,执法中队、食药所、乡建办、工商所、派出所全力配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人员调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分类要求,于8月15日前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到人,包片到位,边查边改。
环保所: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督促巡查中发现的应安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安装到位。
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露天烧烤依法取缔到位,并于8月15日前建立工作台账,边查边改;加强辖区内餐饮业油烟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台账,抓好落实。
食药所:按照行业监管原则加强餐饮业日常巡查监管,做好餐饮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统计上报工作。
工商所:对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发出监督意见书,无照经营的经营户责令停业。
(三)加强督导考核。镇督查室、环保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掌握治理进度,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加强督办督导确保任务完成。
(四)严格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武台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武台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附件:
武台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令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翠羽 党委副书记
周 波 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时光宇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刘光华 执法中队队长
蒋兴永 乡建办主任、环保所长
阚 旭 派出所指导员
徐 亮 食药监所所长
白国庆 工商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