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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11-24 来源:未知
摘要:为加大我县大气环境治理力度,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8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比下降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4.63%。完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体系,杜绝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主要任务 以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辖区污染排放负荷。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控制新增煤炭消费、深化节能改造、加大天然气利用等方式,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为加大我县大气环境治理力度,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8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比下降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4.63%。完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体系,杜绝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主要任务
 
  以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辖区污染排放负荷。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控制新增煤炭消费、深化节能改造、加大天然气利用等方式,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煤炭总量控制目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煤炭局、各镇街、嘉祥经济开发区)
 
  加快阳光煤化、辰星碳素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嘉祥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嘉祥街道)
 
  (二)加大工业污染整治
 
  加严燃煤机组(锅炉)排放限值,嘉祥县嘉星热电有限公司、嘉祥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济宁阳光煤化有限公司、济宁嘉祥公用供热有限公司、济宁金升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统一执行核心控制区加严限值,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物的排放量。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和燃煤窑炉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嘉祥经济开发区、嘉祥街道、大张楼镇、万张街道)
 
  (三)推进清洁能源利用
 
  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划定清洁能源利用范围,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制定实施方案,2018年度实施3457户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其中气代煤3042户、电代煤415户,2018年4月开始实施,2018年9月改造完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嘉祥街道、卧龙山街道、供电公司)
 
  全面加强散煤治理和清洁煤推广。辖区内“集中供热”和“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的区域全面推广清洁煤,全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劣质散煤。抓紧完成对民用散煤用量的摸底调查,建立用煤台账,出台清洁煤推广使用方案;3月底前制定清洁煤推广奖补政策,按照每吨30元足额列支兑现村级推广经费;4月底前与信誉好、有实力的清洁煤生产、经营企业签订清洁煤供应合作协议,落实清洁煤源,在各镇街设立1-2个清洁煤供应点,清洁煤供应点要落实各项防尘措施;5月底前与居民签订认购协议,预收煤款,6月底前配送入户30%;7月底前取缔辖区内散煤销售点;9月底前将清洁煤全部配送入户。组织开展打击销售劣质散煤的联合执法行动,对市场煤质进行常态监控,加大检测批次和密度,严查销售高硫、高灰劣质煤炭和假冒清洁煤炭的违法行为,保障民用清洁煤炭的品质。(牵头单位:县煤炭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各镇街、嘉祥经济开发区)
 
  (四)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加严各项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执行《市直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第四版)》技术标准,切实降低扬尘污染。强化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增加湿法清扫力度和频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交运局、县煤炭局、县公路局、县城管局、县港航局、县国土局、县园林环卫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嘉祥经济开发区)
 
  按照“专项整治、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对辖区内所有煤矿储煤场、经营企业储煤场、电厂煤场及商混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内部堆场实施封闭式改造。2018年9月底之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完成5家工业企业内部堆场封闭式改造任务,实现储煤场地“存煤不漏煤,刮风无黑尘,下雨无黑水”,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无扬尘、清洁环保”的总体目标。(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煤炭局、各镇街、嘉祥经济开发区)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
 
  强化对中型、重型柴油货车闯入禁行区域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不达标柴油车辆的执法检查,逐步推进不达标柴油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建立DPF运行状态监控系统。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禁止使用冒黑烟柴油施工机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公路局、县住建局、各镇街、嘉祥经济开发区)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对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的,责令停业整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各镇街、嘉祥经济开发区)
 
  全面落实禁烧要求,完善禁烧责任体系,辖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园林环卫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各镇街、嘉祥经济开发区)
 
  加强巡查监管,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方案要求,严厉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七)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切实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检查及后督察工作,对限产限排、工地停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和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并依法严格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八)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能力建设
 
  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线上实时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推进落实各镇街、嘉祥经济开发区的环保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推动镇街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网格环境监管任务,加快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将环境问题解决在一线。(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港航局、县经信局、县煤炭局、县交运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各镇街、嘉祥经济开发区)
 
  (九)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
 
  1、嘉祥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实施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系统及大气在线源解析、自动监测设备升级改造补助项目,实现大气源解析在线实时分析功能,增加VOC等特征污染物监测,增加动态管控和远程标定功能。2018年6月开始实施,2019年12月完成。(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嘉祥县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及应急能力建设
 
  (1)县激光雷达组网监控溯源平台项目。实现雷达定点观测、移动走航观测,同时接入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气象数据等其他外源数据,构建一套完整的业务化应用系统平台。2018年6月开始实施,2019年12月完成。(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县大气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包括数据中心、综合监管网格系统、环保应急指挥中心等内容,打通环保业务壁垒,实现多部门环保监管协同办公,实现与乡镇及网格员的一体化环境监管。2018年6月开始实施,2019年5月完成。(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嘉祥县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
 
  开展监测站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购买便携式土壤重金属测定仪、土壤研磨机、采样器等16台套。2018年6月开始实施,2019年12月完成。(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嘉祥县移动源污染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购置一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执法设备,监测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CO、CO2、HC、NOx)、烟度、车辆行驶速度/加速度、车辆牌照、气象参数等。2018年6月开始实施,2019年12月完成。(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分解落实任务。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将工作方案任务列入县政府对镇街、县经开区督察内容。各镇街、县经开区、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各自所承担实施方案中的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列出具体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县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每月调度有关部门和镇街、县经开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县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优化使用方式,向任务量较大的镇街、县经开区倾斜。各镇街、县经开区全面加大本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清洁取暖、高排放车淘汰、工业污染治理、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领域。出台有利于清洁取暖的经济政策机制,推进民生供暖电能替代、燃气替代项目实施,优先支持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在居民“煤改电”、“煤改气”执行电价、气价方面给以政策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对大气污染防治给予融资和优惠信贷支持。
 
  (三)强化气源电源保障。加大天然气保供力度,中石油、中石化等天然气供应公司保障提供持续稳定气源。各镇街应积极主动开拓气源,支持管道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等多种方式、多种主体供应。完善应急调峰设施建设,燃气必须具备一定的储气能力。供电公司与镇街统筹“煤改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输变电工程的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统筹协调农村“煤改电”用地指标。供电公司按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严格落实电力供应。
 
  (四)探索舆论共同应对机制。增强政府大气环境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快“智慧环保”建设。统筹安排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的内容、时机和形式,切实做好大气污染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定期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五)严格考核问责。县政府将空气质量状况及改善情况作为对各镇街、县经开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空气质量改善程度达不到时序进度、AQI指数持续“爆表”的镇街或县经开区,实行公开约谈。根据季度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不降反升的镇街或县经开区实行环评限批,由监察机关对当地政府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按月调度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进展情况,公布一批不能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涉及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嘉祥县2018年大气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嘉祥县2018年大气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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