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维护镇街容貌和环境卫生,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嘉祥县烧烤整治“三进、六定”标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镇街内烧烤经营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镇域内严禁在大街小巷及人行道上占道经营、露天烧烤。
二、所有烧烤经营业户必须在晚上18时至24时内营业,必须使用无烟环保烧烤炉具,不得露天操作加工,所有食品加工必须在室内完成。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将产生的泔水、垃圾倾倒到指定地点。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从事露天烧烤的营业者必须进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改造确保正常使用,并做好入室经营前的准备。
四、5月24日后,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环保所、食药监所、工商所、执法大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露天烧烤进行专项整治,对达不到以上要求、规定和限期不整改的经营业户,集中进行整治取缔活动。并针对镇域内烧烤经营点安排工作人员包保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妨碍、阻挠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各烧烤经营者自觉爱护镇街环境、遵守管理规定、停止违规烧烤行为,切实提升我镇城乡宜居环境,为建设大美大张楼镇出一份力。
大张楼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