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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2017—2020年)

作者: admin 时间:2019-11-22 来源:未知
摘要:为切实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依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嘉兴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餐饮行业环境准入制度,建立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和联审联批机制,切实落实最多跑一次,提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水平,城市餐饮服务业 油烟净化装置 配备率力争达到95%,实施第三方机构定期清洗制度,试点推行餐饮油烟处理在线监测设施,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加...

   为切实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依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嘉兴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餐饮行业环境准入制度,建立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和联审联批机制,切实落实最多跑一次,提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水平,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力争达到95%,实施第三方机构定期清洗制度,试点推行餐饮油烟处理在线监测设施,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加大餐饮行业日常监管力度,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取缔无证经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作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条块结合原则。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由餐饮业单位自行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餐饮行业联审联批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必须严格选址,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根据秀洲区餐饮油烟联审联批负面清单(附件1)目录,在办理餐饮项目时,相关部门按负面清单目录进行许可审批。
 
  (二)提高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水平。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建立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修保养和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处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对未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露天烧烤予以取缔。督促室外经营的餐饮业分期分批进店经营,力争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无流动餐饮摊点。加强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专用烟道管理,禁止家庭和有关单位封堵、改变专用烟道,禁止直接向大气排放油烟行为。
 
  (三)加大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监管力度。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排放日常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通报制度,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重点对不符合选址要求设立餐饮经营项目、无证(照)经营餐饮项目、不履行餐饮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不安装油烟治理设施、油烟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餐饮油烟排放超标、在禁止区域内开展露天烧烤等七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开展大型餐饮企业(6个灶眼以上)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测设施试点工作,提高餐饮油烟废气污染物监管和监测水平。建立每季度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
 
  区治气办负责统筹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指导、督查,负责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收集上报和验收总结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工作氛围营造和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整治工作。
 
  区公安分局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的联合行动,打击暴力阻碍执法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
 
  区环保局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排放状况实施委托检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建成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在线监控平台。
 
  区住建局负责提供秀洲区辖区内涉及商业用房的居民楼和商住楼名单,并做好动态更新,会同区规划分局提供餐饮项目联审联批负面清单。
 
  区规划分局负责对区住建局提供的秀洲区辖区内涉及商业用房的居民楼和商住楼名单进行认定核实是否建有专用烟道,提供餐饮项目联审联批负面清单,并做好动态更新。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登记卡)的餐饮业单位,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区其他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对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或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餐饮业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区治气办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各主体对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全面摸清掌握本地现有餐饮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数量、规模、许可审批手续以及油烟处理设施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基础信息。
 
  (二)整治阶段(2017年11月16日至2020年10月31日)。对辖区内不符合要求的餐饮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实施限期整改。2017年底完成建成区大型以上餐馆、300人以上学校食堂、5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整治。2018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大型以上餐饮企业、食堂的整改,全面建成全市统一的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在线监控平台。2019年底前,完成全区中型以上餐饮企业整改。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小餐饮经营单位整治,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和无证经营餐饮项目。
 
  (三)迎检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市治气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将对我区餐饮油烟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验收,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要做好配合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秀洲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治气办、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治气办。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是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和改善群众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整治目标、时间表和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执法力度,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声势,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政策支持,推进整治。对率先试点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的地区,加强政策支持,调动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各主体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鼓励政策,加快推进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责任主体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给区治气办。区治气办要会同职能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有关考核工作。
 
  (四)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各主体和部门要大力宣传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主体印发餐饮油烟整治告知书,告知餐饮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负责人新建、改建和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必须符合选址要求,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对违法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予以公开曝光,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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