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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西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11-16 来源:未知
摘要: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五城联创决策部署,全面改善城区面貌,提升中心城区竞争力,解决城区卫生环境突出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复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为目标,以解决城区卫生薄弱环节和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持部门分工、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合执法的原则,建立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标准,提升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全力打造优...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五城联创”决策部署,全面改善城区面貌,提升中心城区竞争力,解决城区卫生环境突出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复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为目标,以解决城区卫生薄弱环节和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持“部门分工、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合执法”的原则,建立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标准,提升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全力打造优质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按照新颁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8项整治任务。
 
  (一)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
 
  1、彻底清理越冬垃圾。清除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口、公路(铁路)沿线等部位的各类垃圾和积冰积雪,环路以里各村道路整洁,周围没有散落垃圾,垃圾池清理彻底,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村屯卫生环境整治。辖区内各村屯及时清除越冬垃圾,柴草堆不得堆放村路两侧,不允许散养家禽,清除村路两侧的乱贴乱画,垃圾要倾倒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负责环路以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整治),平西乡政府(负责各村屯的卫生整治)。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城区卫生环境整治。
 
  3、加强街路清扫保洁。主要街路保洁时间达到16小时以上,次要街路保洁12小时以上,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控制道路清扫扬尘污染,街路两侧垃圾不得落地,要达到“五净三根清”标准(即路面净、绿化带净、垃圾箱周围净、雨水井口净、马路边石净,树根清、电线杆根清、墙根清)。保洁人员着装规范,环卫设施达标,对不能适应垃圾运输要求的手推车辆进行更新,保证垃圾收集车辆整洁无污染,实现垃圾密闭运输无洒漏。
 
  4、彻底清理居民小区卫生环境。全面清除小区内及周边白色垃圾、残土、积雪和拆扒改产生的垃圾,路面保持干净,无散落垃圾,彻底拆除居民小区砖混式垃圾箱,按照国家卫生城的新标准配足、配齐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整洁,实现垃圾封闭管理。
 
  5、加强公厕卫生管理。所有公厕都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统一、醒目的公厕标志。水冲公厕、旱厕要按公厕卫生标准做到清扫及时、清掏到位,消杀彻底。对现有的旱厕进行一次彻底修护,水冲公厕照明、洗手设施完备,卫生整洁,无明显臭味。城区内所有公共厕所(包括商场)禁止一切收费行为。取缔、拆除沿路单户旱厕。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市容环境整治。
 
  6、全面清理占道经营。严格执法,规范餐饮服务业,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坚决彻底清理露天烧烤。有计划递减现有的“三修”业摊点,暂不取缔的要统一标准、统一尺寸、统一颜色。彻底清除主次街路、农贸市场、中小学校、背街小巷等周边占道经营行为,废品收购点严禁占道堆放和收购物品,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7、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对沿街商户牌匾设置进行集中整治,牌匾设置要达到整齐划一,不得一店多牌,坚决取缔各类“刀匾”,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一致,对违规设置的牌匾或字迹残缺、版面残损、错别字的牌匾一律清除;沿街商户橱窗整洁,不得出现乱贴宣传海报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影响市容、挡光、挡视线、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牌匾。户外广告必须达到内容健康、版面完整、美观,无烟草广告,破损的要及时更新,并配有亮化设施,空版的要上公益广告。对未经审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审批已到期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取缔、拆除。
 
  8、清除沿街乱贴乱画。全面清理街路两侧各类建筑物、墙体、广告牌、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上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采用冲洗、本色覆盖、刮除等方式彻底清理干净。继续实行电话号码上报制,对违规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罚。
 
  9、彻底整治乱泼乱倒。禁止沿街商户向街路路面、雨水井口等部位倾倒污水、污物。各商业网点所产生的垃圾,要确定专人定时、定点收集,决不允许将店内垃圾向居民区垃圾容器内或店外倾倒。
 
  10、严格监管施工车辆。要加大对带泥上路、沿街飘洒施工车辆的执法力度,做到严管重罚,避免出现因施工影响城区卫生环境现象。
 
  11、加大人行步道清理力度。严格清理私自圈占人行步道行为,杜绝围栏圈占、设置地锁、埋设地锚、摆放锥筒和石墩等行为;严禁车辆经销商长期占用人行步道摆放车辆,清除各类长期占用人行步道停放的“僵尸车”;彻底清理各类私自占用人行步道设置的广告牌匾、指示标志、商亭。
 
  12、全面提升绿化管护水平。对区管行道树科学规范修整,及时清除枯死树木、补齐缺株树木、彻底清除杂草,规范整修树穴。城区内各工矿企业门前的绿化要提档升级,没有绿化的工矿企业院落外要立即开展绿化。加大对人为破坏人行步道树木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城区绿化水平,达到城区绿化覆盖率≧36%。
 
  13、加强挖掘施工监管。加大对主次街路人行步道以及居民小区等部位的挖掘监管力度,对未经审批擅自施工挖掘的单位要进行严管重罚;严格督促各道路挖掘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基建残土,按标准进行回填和硬面化施工,否则对施工单位进行问责。
 
  14、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组织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定工作,确保“门前三包”(包市容秩序、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责任书签定率要达到100%。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严格管理,对各类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五个街道办事处(负责“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定工作)。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居民区和单位卫生整治。
 
  15、整治居民小区环境。全面整修小区内破损的路面,清掏下水井,封堵鼠洞;彻底清除小区内的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停乱放;彻底清理居民楼道、阳台、裙房屋顶等部位堆放的杂物,达到小区路面平整、无破损,小区无下水外溢、无鼠洞、干净整洁的标准,各小区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16、集中整治居民小区及楼道、街路的各类线路、线杆、箱体及管道井。着重解决居民小区及楼道线路“蜘蛛网”问题,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完成线路规范处理,减少各类线路架空设置,确保居民出行安全,市容整洁有序。
 
  17、整治单位庭院、废弃厂院。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废弃厂院的积存垃圾、白色污染和乱贴乱画,组织开展周末卫生日清扫活动,达到室内外卫生整洁的标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负责居民小区路面和下水管线的维护,协调市相关部门完成小区线路的改造)、五个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民小区的卫生整治)、区卫计局(负责督导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整治)、区教育局(负责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整治)、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区直机关卫生督查)。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五)各类市场整治。
 
  18、加强市场管理。要设有专职保洁员,实行全程保洁,垃圾密闭收集,达到无落地垃圾、地面洁净无污物、摊床内外洁净的标准;市场内经营业户证件齐全,禁止“三无”商品销售;活禽销售要指定区域,禁止现场宰杀活禽;露天市场(包括早市、夜市)内的散装食品摊位要有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措施,无现场加工食品现象;做到划行归市,分类经营,禁止市场外溢。加大劳动力市场整治力度,积极引导闲散劳动力进场经营,禁止在主次街路和背街小巷路口等待交易。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负责室内市场的整治)、区住建局(负责露天市场的整治)、区人社局(负责劳动力市场的整治)、区畜牧局(负责露天现场屠宰的整治)、区食安办(负责协调市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整治)。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六)除“四害”整治。
 
  19、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辖区内所有单位、居民区、垃圾场、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开展药物消杀,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20、进一步完善防灭设施。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场所都要设立灭鼠毒饵站(盒),投放有效灭鼠毒饵,其中餐饮、食品加工、单位食堂、室内市场、宾馆、医院等单位以及各类库房,要根据不同情况增设防鼠门板、防鼠网、防蝇罩和电子驱蚊等防灭设施。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21、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开展全年除“四害”统一消杀活动,达到全民参与,全面覆盖,饱和投药的科学消杀要求,重点做好餐饮、食品加工(经营)、室内市场、医院、旅店、单位食堂、居民区等场所的“四害”防治,保证“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要求。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发动、督导检查)、平西乡政府、五个街道办事处(负责居民区的除“四害”整治)、铁西工商分局(负责督促市场主办者完成市场内的除“四害”整治)、区属单位各部门(负责各下属单位的除“四害”整治)。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完成春季统一灭鼠消杀,5月18日前完成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消杀的各项准备工作。
 
  22、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医院、学校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每个社区都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内容,医院、学校要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板报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要组织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单位建设,室内公共场所要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责任单位:辖区内各社区、医院、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区卫计局进行督导检查。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七)开展“两违”整治。
 
  23、集中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全面查处城区内街路、居民小区、市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等部位的违建,依据规划法规、条例对城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地毯式排查,及时上报,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拆除违建,坚决遏制违建增量,严格减少违建存量。
 
  责任单位: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负责协调市规划局);平西乡政府、五个街道办事处(负责排查上报);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完成时限:4月25日前完成排查,启动拆除工作,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八)各类拆迁工地整治。
 
  24、加强拆迁工地卫生管理。辖区所有拆迁工地按标准设置围挡,拆迁范围内未进行围圈的禁止施工,主要路段围圈高度要达到2米以上,一般路段围圈不低于1.8米,围圈内物料摆放整齐,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围圈板面要设置卫生城复检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达标,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本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2月25日开始至6月3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25日至3月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社区、学校、医院要以专题和专栏形式开展宣传,为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3月2日至4月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本次整治内容和时间要求,集中开展整治。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6月3日):为整改提高、迎接省爱卫会初审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全面进行整改、提升,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指标达到标准要求,迎接省爱卫会对我市进行初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铁西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柏仲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孟翔鹏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吕清俊区政府副区长
 
  韩忠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陈湖区政府办主任
 
  王俊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时险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辛凤伟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晓芹区财政局局长
 
  郁建春区教育局局长
 
  郑洪波区住建局局长
 
  张臣区卫计局局长
 
  张弘区公安分局局长
 
  于洪区工商分局局长
 
  马东区交警大队队长
 
  黄伟平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彦军区农林局局长
 
  杨华区人社局局长
 
  姚景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于洪波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马永田区食安办主任
 
  王敬涛区畜牧局局长
 
  王英伟区法制办主任
 
  许晋区安监局局长
 
  孙红军地直街办事处主任
 
  王林英雄街办事处主任
 
  曹志宏北沟街办事处主任
 
  赵世彤站前街办事处主任
 
  肖文胜仁兴街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抓好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的日常工作,调度相关工作情况,做好检查验收和监督协调等工作。
 
  主任:郑洪波张臣
 
  副主任:高健李筱鹏刘俊民于洪波(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李鹏刘铭李小龙赵良王爱平
 
  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
 
  1、效能监察工作组
 
  组长:王俊杰辛凤伟
 
  成员:陈立超张欣伟
 
  工作内容:督促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治任务,彻底整改问题,对存在问题部门领导进行责任追查。
 
  2、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工作组
 
  组长:郑洪波
 
  成员:高健李筱鹏杨春生
 
  工作内容:对照整治标准,协调、督导各责任单位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及时通报整治情况。
 
  3、居民区和单位卫生整治督导工作组
 
  组长:张臣
 
  成员:赵良
 
  工作内容:对照卫生标准,检查各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签订和落实情况,督促单位开展清扫保洁工作,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4、“除四害”检查督导工作组
 
  组长:张臣
 
  成员:赵良
 
  工作内容:组织所有单位、居民小区开展以灭鼠、灭蟑为重点的除“四害”消杀活动,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药物消杀、密度监测和“四害”防灭设施建设。
 
  5、宣传报道工作组
 
  组长:时险峰
 
  成员:王立国柳扬
 
  工作内容: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曝光问题。
 
  成立三支专项整治队伍,分别是:
 
  “两违”拆除队伍:有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牵头负责;
 
  执法处罚队伍:有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城区巡查队伍:市容环境卫生由区住建局负责;居民小区环境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村屯环境卫生由平西乡负责。
 
  设立公开投诉电话:32710703271922
 
  (二)加强财政保障。
 
  区财政部门要做好整治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加大对维护、更换、新增环卫设施的资金投入,保证新建(维修)巷路路面、居民区排水等工程的资金使用,满足增加执法车辆、设备、统一着装需求。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要围绕“百日会战”各项活动开展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成立记者站,对政治工作进行全程宣传报道,表扬整治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曝光拖着不办、进度缓慢、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违反城市管理的不良行为。教育部门要教育学生养成遵章守纪、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要通过“小手拉大手”引导家长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各街道、社区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形成全民行动、全员参与、共建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责任落实。
 
  各相关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把各项整治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任务网格化到组,任务清单到项,问题清单到点,责任倒查到人,整体效果到面”,确保各项责任任务落实到位。环境整治“百日会战”涉及全区每个部门和单位,每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把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人人有责”这一重任传导到所管辖范围内的每名干部和职工,做到全员都是宣传员和战斗员。对破坏城市环境的一切行为,启动问责机制,实行责任连带。
 
  (五)加强联合执法。
 
  区直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市里联合执法行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彻底整治市容市貌痼疾顽症,近期将开展四项专项整治清理工作(专项清理“野广告”、专项拆除“两违”建筑、专项清理越冬垃圾、专项整治占道经营),成立三支专项整治队伍,强力打击破坏城市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推进整治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整治期间,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环境整治办公室和各整治小组坚持每天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办整改。建立七项制度(《晨检查制度》、《随机调度制度》、《专报制度》、《日报制度》、《周总结制度》、《曝光制度》、《督查制度》),区委组织部将全程跟踪问效,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严格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部门和单位,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直至达标。区纪委将对行动迟缓、相互推诿、不作为、不敢为、不到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延误工作造成后果的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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