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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作者: admin 时间:2019-11-09 来源:未知
摘要: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杭大气办〔2017〕4号)、《杭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杭政办函〔2017〕60号)、《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杭生态办〔2017〕1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6个区控以上断面达标率达到70%以上,在全面剿灭劣Ⅴ类基础上,主要河流水质向功能区达标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杭大气办〔2017〕4号)、《杭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杭政办函〔2017〕60号)、《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杭生态办〔2017〕1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6个区控以上断面达标率达到70%以上,在全面剿灭劣Ⅴ类基础上,主要河流水质向功能区达标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5ug/m3以内,优良率达到75%左右;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在2016年的基数上削减15%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逐年降低;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执行《杭州市萧山区环境功能区划》(萧政发〔2016〕91号),明确分区开发建设的负面清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和专家、公众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制定并实施更加严格的产业导向目录,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总量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重要内容。
 
  (二)深入推进污染整治
 
  1.突出重点加大整治。一是加大对重污染、高耗能、分布散行业的整治力度,重点对全区范围内印染、化工、铸造、电镀、水泥、羽绒、混凝土、卫浴、工艺鞋、热电、化纤(聚酯)、再生纤维(塑料)等十二个行业进行整治;二是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重点对绕城线范围内污染企业进行整治;三是加大对洗衣洗车、美容美发、餐饮娱乐等行业的污染整治。
 
  2.多措并举铁腕治理。一是依法取缔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和违法生产线,二是淘汰关停劣质企业和重点区域内的污染企业,三是优化搬迁重点区域内的优质企业和为主导产业配套企业,四是高标整治提升企业,五是强化政策倒逼机制。根据行业特点和区域分布情况,分别制定行业整治实施细则,用铁的手腕强势推进产业整治工作。
 
  3.深化水环境治理。一是以刷卡排污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印染行业中水回用率,2019年印染废水排放量在2016年基础上削减10%。二是大力开展金属表面加工、砂洗、农副食品加工等涉水行业污染整治。三是加快推进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程。推进截污纳管全覆盖,消除截污纳管盲点。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开展居住小区阳台排水管等的改造,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消除污染隐患,确保水源安全。五是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强化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严格实施区域燃煤总量控制,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并逐年提升。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继续推进“煤改气”,提高集中供热比例,鼓励热网覆盖范围外锅炉采用电能、天然气、轻质柴油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强化燃煤烟气超低排放长效管理,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5.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对涉及VOCs排放的印染、化工、涂装、涂层、卫浴、制鞋、包装印刷、化纤等行业开展VOCs排放总量减排,2017-2019年,每年整治企业不少于100家,削减VOCs排放不少于1000吨。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企业、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对全市VOCs排放总量排名前200位的涉及我区的5家企业开展深度治理,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LDAR技术改造任务。
 
  6.大力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工地扬尘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拆房必须有封闭式的防尘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完善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二是防治矿山粉尘污染。逐步关停建成区及其他敏感区域周边一定范围内的矿山,加快生态修复。实施各类防尘抑尘措施,配套建设各类防尘设施和设备。三是控制秸秆污染。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技术,禁止秸秆随意焚烧。四是加强油烟污染治理。建立健全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对无证无照的餐饮店,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实施整治。五是控制装修污染。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六是加强城市其他废气污染控制。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等各类废弃物,严禁在城市区域露天烧烤。
 
  7.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科学调控机动车总量,加快绿色出行配套建设,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机动车准入及运行监管,严格车辆污染控制。提升油品质量,强化油气回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控制。启动并逐步淘汰国Ⅲ混凝土车辆、渣土运输车、环卫车辆,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开展工业节水工作,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资源高效回收与利用。积极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提高全区现有各类资源综合利用率。全面开展化工、化纤、建材、电力、涂装、纺织印染、纱艺、废塑料回用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推广各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努力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控制污染。
 
  2.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以临江污水处理厂和4000吨/日污泥处理项目为核心,按照近、中、远三期规划进行建设。加快项目落地和建设,逐步建成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飞灰、危废处理等环境项目和科研中心等配套功能,切实解决萧山、大江东及周边地区污泥、垃圾、飞灰、危废等一揽子问题。
 
  (四)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1.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的整体验收工作。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纳管达标率和出水达标率。以主干网、二三级支管网为重点,建设与污水处理能力相配套的工业污水管网,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2018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区工业污水纳管率达100%。
 
  2.推进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危险废物和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督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所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处置设施全部安装监控系统,建立健全危险废物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五)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1.不断加强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VOCs等重点污染物的排放监测监控体系,2017年底前,基本具备VOCs等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排放集中区或工业园区开展监测。连续密闭的化工和化纤生产企业(车间)应逐步建立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减少物料泄漏和无组织排放。进一步提高突发性环境事故的防范应对能力,重点区域建立VOCs实时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体系,2017年底前,全区所有镇街(场)、平台建成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2.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环境执法队伍的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深化环保公安专项联合行动,完善环境犯罪案件办理相关程序、规范,有效侦办各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3.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快完善环保、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间的联动机制。构建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应急预警体系。不断充实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加大环境应急物资保障,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六)创新环境管理制度
 
  1.创新工业污染管控模式。以最佳可行技术(BAT)为支撑,切实形成以行业管理为主导的工业污染管控模式,大力推进行业环保标准化管理制度建设,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加大行业环境监管力度,对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污强度高的行业,实施环境信用等级管理。环保部门根据企业年报和监督抽查结果,结合执法检查、群众信访情况确定企业环境信用等级。
 
  2.创新排污总量管理制度。按照全省总量创新的要求,大力开展萧山区排污总量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构建以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总量控制激励、刷卡排污、排污权总量租赁、总量回购和建设项目总量准入等创新制度为基础的总量指标配置和管理体系。按照统筹兼顾、差别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重污染行业实施吨排污权税收贡献排序和“三三制”管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七)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
 
  1.重污染行业整治项目。一是按照省市部署,开展新一轮的六大涉水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二是大力开展工业“低、小、散”淘汰关停和整治提升工作。
 
  2.特色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加快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益农拓展区块建设特色工业园区,为全面优化开发区建设提供空间和资源保障。同时,着力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支持重点项目和其他转型升级项目在益农区块的实施和建设。
 
  3.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
 
    (1)启动萧山钱江污水厂四期扩建项目。在2016年完成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12万吨/日扩建项目的基础上,在2017年启动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
 
    (2)加快污泥集中处理项目投用。加快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2017年底前投入试运行。
 
    (3)加快建设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萧山区每年产生危险废物约占全市总量三分之一,但目前仅废酸和废矿物油2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能力滞后,须加快建设萧山区综合性的危废处置场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切实加强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推进机制,加大考核力度
 
  加快出台利于污染防治的财政、信贷和土地等环境和经济政策。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镇街(场)、平台和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和奖励;对不同排污强度的企业实施差别化减排和排污费征收政策;实施环境资源绩效“三三制”考核政策和末位淘汰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手段,不断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将计划明确的项目实施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定期开展实施进度及质量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加大资金投入, 强化技术支撑
 
  不断增加污染防治的政府财政投入,切实保证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贮存及处置设施新建、维护等所需经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以企业投入为主,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和地市财政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激励社会投入,促使社会资金参与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和环保产业发展,实现污染治理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依法治污。
 
加强环境执法机构、宣传和应急机构建设,不断健全环境保护机构队伍,继续增加硬件投入,充实队伍力量。以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建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工作氛围,通过按日计罚、责令停产恢复原状、公益诉讼、污染损害赔偿、行政刑事强制措施等手段强化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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