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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集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10-31 来源:未知
摘要:近来来,气候条件复杂多变,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情况较多,如果不严格控制本地污染源,极易造成重污染天气时污染物浓度快速上升,形成叠加效应,造成空气污染。为确保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定在全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有效降低扬尘和烟尘为突破口,从现在开始,坚持舍得花精力、舍得花经费、舍得牺牲GDP,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重点区域特别管控要求,压紧压实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工作责任,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举报与检查相结合、统管与主管相结合、辖区行政村与镇直相关单位相结...

  近来来,气候条件复杂多变,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情况较多,如果不严格控制本地污染源,极易造成重污染天气时污染物浓度快速上升,形成叠加效应,造成空气污染。为确保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定在全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有效降低扬尘和烟尘为突破口,从现在开始,坚持“舍得花精力、舍得花经费、舍得牺牲GDP”,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重点区域特别管控要求,压紧压实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工作责任,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举报与检查相结合、统管与主管相结合、辖区行政村与镇直相关单位相结合以及“管发展要管环保”、“管生产要管环保”和“管行业要管环保”相结合,以分保时、以时保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努力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控尘、控放、控车、控排、控烧“五控”和全覆盖、全喷淋、全水洗、全禁燃、全达标、全天候“六全”的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紧抓落实。
 
  (一)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强化各行政村、镇直单位有关职责,精心组织人员,强化联合执法,以镇村结合部、城镇建成区已拆迁闲置工地和工业企业内厂中厂为重点,对木材加工、石材切割加工、水泥制品、煤球加工、粮食饲料加工、碎石厂、不规范搅拌站、汽车维修(抛光、打磨)、小食品加工等行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实行动态更新,挂账销号。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原则,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以及偷排直排的小摊点、小作坊,坚决关停取缔,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通过治理后可以达标的企业,类比先进企业,限期治理;对列入整合搬迁的,要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完善手续,限期整合搬迁。(镇环保办牵头,各行政村负责落实)
 
  (二)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对房建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拆迁工地、黑臭水体整治工地等建筑施工领域实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工地管理“六个百分百”要求,未完工高层建筑定期开展楼层冲洗。对未按要求整改、屡查屡犯的,责令停工整改,依法实施按日计罚、记不良行为记录等手段。(镇拆控违牵头,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主体牵头,各行政村负责落实)
 
  (三)开展重污染车辆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勤力度,严禁各类农用车、黄牌照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柴油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驶入阜城主城区(闻集辖区)。对违规驶入主城区的高污染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闻集派出所、苏屯派出所牵头,各行政村负责落实)
 
  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对阜城主城区(闻集辖区)各类施工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桩工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牵引车等)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发现冒黑烟现象严重的,进行尾气检测,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使用。(镇环保办牵头、负责落实)
 
  (四)开展餐饮油烟和散煤清理专项整治。对闻集建成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运行情况,餐饮烧烤和流动摊位等经营性散煤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逐个见底清零。(镇城管执法大队,各行政村负责落实)
 
  做好散煤等无证经营行为查处工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各行政村负责落实)
 
  (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重点推进化工、塑料、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立管理台账,对设备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无组织排放收集不到位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停产整治。(镇环保办牵头,各行政村负责落实)
 
  (六)开展“水洗闻集”专项整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水洗闻集”的要求,认真做好“四洗”,加大机械化负压湿法清扫覆盖范围和频次,湿度大时要停止洒水、冲洗,以免湿度过大加速PM2.5生成;加大“以克论净”深度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效果,确保“水洗颍泉”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镇城管执法大队,各行政村负责落实)
 
  (七)强化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全镇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的成功经验,提前谋划,扩大禁燃禁放区域,巩固战果,压紧压实镇村和相关单位责任,做到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全过程阻断。(闻集派出所、苏屯派出所、镇城管执法大队、镇安全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各行政村)
 
  (八)落实冬季重污染应急措施。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按照《闻集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并加强督察。(各有关单位牵头)
 
  按照《闻集镇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做到该停产的停产、该限产的限产、该错峰生产的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镇项目办牵头,各行政村负责落实)
 
  (九)实施重点时段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
 
  按照《安徽省大气办关于采取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皖大气办〔2018〕17号)规定,从即日起闻集镇实行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中的二级管控措施。2019年7月31日起到2020年7月31日,闻集镇实行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中的一级管控措施,遇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行二级管控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环保办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镇环保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强化双重责任,各行政村对辖区空气质量负责,镇直主管单位对本系统执法监督负责。
 
  (三)强化督察督办。从镇直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1个综合执法保障组,共8人,配合市、区督察组对各村各单位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市、区督察组督察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重点区域。通过查现场、查执法、查质量、查岗位等方式进行,坚持按日交办,立行立改,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以分保时、以时保日、以日保月、以月保年”。各村各单位每日对辖区内各类问题进行自查并于当日17:00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报镇环保办公室,镇环保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环委会办公室,市、区督察组同步对我镇自查情况进行督察,对自查未发现被市、区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市、区督察组除交办镇政府解决外,同时上报市、区环委会办公室作为问责依据。
 
  各村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接收镇环保办交办问题,按期报送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一并发至镇环保办。电子邮箱(120025193@qq.com,联系人:李岩13063372008)。
 
  (四)强化考核问责。参照省《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督导工作量化问责规定(审议稿)》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启动专项行动量化问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督查检查不力、问题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实施双向交办、双重管理。按照“不贰过”的原则,对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的或第二次检查仍存在问题的,一律移交镇纪委对属地行政村和镇直单位实施问责,切实传导压力。
 
  (五)强化保障措施。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六)强化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广播、宣传车、宣传条幅、网络等,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宣传防治举措和成效,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重视环保、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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