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自2019年起,市区(含定陶区)、各县县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露天烧烤,所有烧烤摊点全部入园或者进店经营,并使用无油烟烧烤炉具,规范、达标排放油烟;所有正在营业且具备条件的饭店、食堂全部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规范、达标排放油烟;餐饮服务行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2019年底前,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到位。到2020年底,餐饮服务业空间布局合理,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居民住宅楼内和商住综合楼内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关停。
二、治理任务
(一)全面取缔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按照“既尊重群众生活习惯、又不影响群众生活不破坏城市环境”的总体要求,规范设置一批烧烤园。(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烧烤园内烧烤摊点全部使用检测合格的无油烟烧烤炉具,规范达标排放油烟。(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正在经营且符合条件的饭店、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加装检测合格、与本单位产生油烟量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配套安装检测合格、与本单位产生油烟量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餐饮服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
餐饮服务单位正常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的油烟污染物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不得无组织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等其他设施。(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五)优化餐饮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禁止在未配套建设专用烟道等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场所逐步关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餐饮服务行业禁止使用重油、燃煤、各种可燃废物、生物质燃料(比如木材)等高污染燃料及其炉灶,必须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认识餐饮服务业随意排放油烟给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给市民群众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发展理念,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坚决打好这场餐饮油烟污染攻坚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城市环境。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打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指挥、亲自调度;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扑下身子、靠上工作,全力以赴推进攻坚战扎实有序开展。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措施、管理标准,抓好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强对打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舆论宣传和跟踪报道,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认真执行攻坚战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攻坚战有关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审批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衔接制度,实现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审批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无缝对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以县区为主体,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排放餐饮油烟的行为。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监督管理。以县区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独立第三方机构,对餐饮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依托数字城管系统,整合各县区独立第三方监测系统,搭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监管平台。按月通报各县区检测结果,并进行排名,在媒体上公布。
(六)强化督查调度。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市政府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定期对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落实有力的县区和单位通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县区和单位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区、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