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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园镇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10-19 来源:未知
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酒政发〔2018〕251号)《瓜州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瓜政办发〔2019〕6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快大气污染整治,改善空气质量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酒政发〔2018〕251号)《瓜州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瓜政办发〔2019〕6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快大气污染整治,改善空气质量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镇内空气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保障人体健康为目的,以控制扬尘污染、燃煤及烟(粉)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和生活面源污染为重点,以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为措施,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优良天数比例、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达到县控目标任务。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四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加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新、改、扩建涉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规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推动有色金属、建材等支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骨干企业加快扩能改造和技术升级,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形成一批在省内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三)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扩大绿色产业规模,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积极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园区。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
 
  (四)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认真落实《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瓜州县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及清洁能源供热率,减少民用散煤使用量,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逐步实施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
 
  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优质洁净煤集中配送体系,2019年8底前,交易、配送民用煤符合甘肃省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标准,基本实现优质洁净煤配送全覆盖。开展煤质管控专项行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辖区内储(售)煤场地布局规划,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结合,建立煤炭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全过程监控体系,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彻底解决煤炭经营和储存场地多、秩序乱、存量大、环境差的实际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杜绝劣质煤流入市场。
 
  (五)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满足拆并接入需求的分散燃煤锅炉应予以淘汰关闭,并入集中供热管网。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的,应进行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不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偏远地区,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时不具备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可采取使用洁净煤等方式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六)实施生态增容工程
 
  继续加强城市生态增绿减污,降低沙尘、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战略,鼓励矿山企业、镇区各单位加大辖区绿化,积极开展绿色矿山、绿色庭院和绿色单位建设,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七)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开采矿山摸底排查工作。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大力推广绿色勘查和绿色开采,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八)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对建筑、道路、拆迁、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的扬尘污染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渣土车管理,确保密闭、覆盖运输。2019年,各类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6%以上。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管控辖区内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工业企业的粉状物料或者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仓等方式密闭存储和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设施进行存储,并设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防尘设施。
 
  (九)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严格落实禁烧规定,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
 
  (十)加强城市生活面源污染防控
 
  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有序推进餐饮经营场所清洁能源改造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新建餐饮项目要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做好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严禁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全面开展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依法取缔占用城市及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型烟花爆竹,严厉查处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一)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
 
  推进柳园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我镇工业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
 
  (十二)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
 
  深入开展钢铁、建材、冶炼、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工作,开展上述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按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进行深度治理。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
 
  (十三)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帐式、网格化管理。对列入整治清单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2019年底前,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坚决予以取缔;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十四)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整合全镇网格员力量,进一步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排查摸底、宣传动员、立行立改、调度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驻镇各单位、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来抓,要坚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制度。建立由镇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控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节点推进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抓好具体落实。二是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大气污染源信息库,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动态管理重点任务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案件办理情况。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责任单位要落实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和措施,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日常督查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要切实加强环保大检查,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随机性专项督查、应急性驻厂监察,围绕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排查,实行上限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对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大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动员和引导公众配合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要大力推进“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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