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切实做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结合《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县城镇管理监察执法大队自即日起开展燃煤炉灶、露天烧烤、油烟治理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城沿街门店、小餐饮商户严禁乱摆乱卖,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取暖全部采用电、天然气替代燃煤取暖,坚决杜绝燃烧散煤,积极主动使用清洁能源。
二、县城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食堂等必须加装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确保高效运行。
三、各沿街门店、餐饮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限时整改。对逾期仍在使用燃煤炉具和未加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商户和单位,县城镇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停业整治、没收拆解、处以罚款等行政执法手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