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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 2017—2018 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10-09 来源:未知
摘要:为全面做好我镇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贵阳市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筑大气办通〔2017〕66号)《关于印发息烽县20172018年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大气办通〔2018〕1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

  为全面做好我镇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贵阳市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筑大气办通〔2017〕66号)《关于印发<息烽县2017—2018年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大气办通〔2018〕1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全面强化对各类大气污染源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严厉查处超标排污和无组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继续推进《息烽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省、市、县控制要求;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努力使我镇冬春季污染天数减少,促使我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实现排位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温泉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成立温泉镇2017—2018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谢洪(镇人民政府镇长)
 
  专职副组长:王先桥(镇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胥永恒(镇人大主席)
 
  曹廷友(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聂均华(镇镇纪委书记)
 
  徐健(镇政法委书记)
 
  何承桃(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陈骏波(镇派出所所长)
 
  谢明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魏明碧(息烽县财政局温泉镇分局局长)
 
  吴先梅(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龙丽华(镇纪委工作人员)
 
  马天贵(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张琼方(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吴强(镇综治办负责人)
 
  王龙(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
 
  李坤燚(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跃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蔡英(镇林业站负责人)
 
  宋森(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宋庆美(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统计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涛(镇整治办负责人)
 
  李富金(征收安置办公室负责人)
 
  李凤梅(温泉镇乌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周安尧(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杜波(镇司法所所长)
 
  洪才勋(养温供电所所长)
 
  杜先雄(息烽县市场监管局养龙司分局局长)
 
  吕影(镇卫生院院长)
 
  郑智勇(养温片区水务中心联络员)
 
  各中小学校校长
 
  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王先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监站负责协调此项工作。
 
  三、攻坚措施
 
  (一)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1.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继续推进绿色文明工地要求管控,严格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强化对建筑工地的大气污染防治现场监督执法,严格查处施工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2.严格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在镇内设置卡口,检查渣土运输车情况,遏制渣土车辆遗撒现象,对构成道路扬尘污染违法的运输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依法实施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运整顿。
 
  3.强化道路保洁,加大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参照《贵阳市城市道路等级划分及清扫保洁要求和标准》和《贵阳市市容环卫作业规范》要求对道路进行清扫保洁以及洒水降尘等措施。
 
  4.加强砂石土矿山扬尘污染治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参照《贵阳市砂石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筑生态文明委通〔2016〕259号)文件精神,国土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非法开采,对非法生产、加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不完善的矿山企业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相应的处罚。
 
  (二)狠抓禁止露天焚烧秸杆、垃圾整治工作
 
  1.狠抓露天焚烧秸秆整治工作。由农业中心牵头,各村全力配合,加强巡查和宣传力度,依法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采取积极有效方式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种植经果林)和退耕还林,由源头控制秸秆产生,从而大幅度减少秸秆焚烧现象。
 
  2.狠抓露天焚烧垃圾整治工作。由整治办牵头,其他部门全力配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定时不定期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严防露天焚烧垃圾,尤其是街头生火取暖行为发生。
 
  3.严格查处建筑工地内的露天焚烧行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重点项目指挥部牵头,加大对建筑工地内的露天焚烧行为管控,将其纳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范畴进行一并管理。
 
  (三)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
 
  1.加大机动车管理力度。配合上级部门在镇内设立卡口,对客运车辆、大型货运车、老旧车辆等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冒黑烟”情况发生。
 
  2.严格整治致使交通拥堵违法行为。优化交通疏导,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控制堵车引发车辆怠速滞留、人为乱停乱放造成拥堵等问题,并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处罚情况,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四)狠抓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1.加强固定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管控。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镇内有油烟产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管控,并按要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新、改、扩建有油烟产生的餐饮项目必须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2.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配合上级部门,不定期对全镇餐饮业进行检查,必须确保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达标排放。
 
  (五)严格开展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按要求完成排放治理,确保达标。严查化工、矿产等大气污染重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粉尘、硫化物、氮氧化物和其它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和治理,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依法查处因未安装、正常使用除尘、脱硫、脱硝和其它气态污染物去除等装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和场所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对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未进行密闭贮存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等等大气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加强生产活动场所环境保护监管,确保工业生产企业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到位,严控内部物料在堆放、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在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在气候条件不好,可能发生污染天气情况时要亲自调度,统筹协调,集中力量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抓好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动员公众参与。文化中心牵头,加大对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加大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力度和范畴,将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平台扩展到12345和12369,引导群众参与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做到大气污染监管“无空白、无盲区”。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协调、积极配合,采取综合巡查、综合治理等方式开展联防联控,确保大气污染无盲区、无死角;二是污染天气紧急应对机制。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要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尽最大限度开展控污保良工作;
 
  (四)狠抓环境执法。结合“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掀起冬春季大气环境保护执法风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冬春季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查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白天冒白烟,晚上冒黑烟”的大气污染的“黑排口”,坚决取缔“黑烟囱”。要切实加强环保大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随机性专项督查、应急性驻厂监察等环保专项行动,围绕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排查,实行上限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附件:温泉镇2017—2018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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