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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秦皇岛市2019年9-12月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2019-10-08 来源:未知
摘要:一、背景 2019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1-8月份,全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上升11.1%,细颗粒物浓度改善率在全省排第十一名。为扭转今年以来空气质量指标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有效发挥秋冬季大气污染减排效益,全面完成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秦皇岛市2019年9-12月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 二、主要目的 强化科学治霾、精准治霾。根据今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实际情况,并结合去年同期情况,对北戴河环保局站点、建设大厦站点、第一关站点、市...

  一、背景
 
  2019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1-8月份,全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去年同期上升11.1%,细颗粒物浓度改善率在全省排第十一名。为扭转今年以来空气质量指标不降反升的被动局面,有效发挥秋冬季大气污染减排效益,全面完成2019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秦皇岛市2019年9-12月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
 
  二、主要目的
 
  强化科学治霾、精准治霾。根据今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实际情况,并结合去年同期情况,对北戴河环保局站点、建设大厦站点、第一关站点、市监测站站点、文明里站点、抚宁党校站点、北戴河新区市控点位科学、合理的制定了空气质量、降尘量、“以克论净”、工业企业在线监测、严禁露天焚烧考核目标,并按照日管控、周调度、月考核工作机制,全力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措施,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重点工作
 
  一是散煤治理。加快推进禁煤区内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确保取暖期前实现禁煤区内散煤清零;加强煤质检测,严格执行国家《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无烟1号”强制标准,全面取缔禁煤区内所有煤炭营销场所和网点;全力推进洁净煤保供和推广工作;严肃查处散煤复燃。
 
  二是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企业依法严处。
 
  三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轮毂、铸造、印刷、汽修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进行深度治理,推进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实现动态监管;对VOCs回收治理设施不运行或达不到要求的加油站进行处罚。全面淘汰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以及使用有机溶剂涂料的加工工艺。
 
  四是“散乱污”企业“清零”。持续开展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打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实现动态清零。严格落实县区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对“散乱污”企业问题多发频发、排查整治不力或因监管不力导致“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快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9月底前,全部淘汰全市省定143台、以及新排查发现的337台35蒸吨/小时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59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292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是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尾气贡献高的路段机动车拥堵疏导工作,重点为海港区世纪港湾,开发区秦皇西大街,山海关区102国道;开展国三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深度治理、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建设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
 
  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对超标排放车辆在首次被处罚,超过12小时后排放检测仍不合格的,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并限期撤场;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造假行为;以国省道等重型柴油货车集中通行路线为重点,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
 
  七是施工扬尘污染达标整治。对照施工工地治理达标验收八条标准,对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施工扬尘进行达标整治,城市区内建筑工地夜间禁止施工;加强城乡裸地面源污染整治;严控渣土清运扬尘;加强道路扬尘整治,城市区主次道路、景观道路等重点路段每天至少洒水6次以上,同时加强对城市区小街小巷的清扫洒水力度;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所有达不到要求的料场、堆场一律停止使用;加强矿山执法监督;强化港口码头扬尘管控;严禁露天焚烧。
 
  八是餐饮油烟治理。全面治理餐饮油烟,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定期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对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设施治理不达标、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责令暂停营业并限期改正。
 
  九是大气环境执法。从9月起一直到年底,组织开展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扬尘污染防控、VOCs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管控、涉气重点企业持证排污,以及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等情况,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十是环境应急和差异化管控。加密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频次,提前发布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精准实施减排措施,降低污染峰值。逐行业、逐企业做好排放绩效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管控,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长张瑞书任指挥长、副市长任副指挥长、相关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大气办,负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调度工作。
 
  二是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是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加强重点工作梳理,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任务。
 
  三是落实部门牵头责任。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实际工作、落实牵头责任,制定对县区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办法,每月对县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建立快速应对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科学指挥、快速应对机制,指挥中心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通过指挥调度平台及时向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发送指令,县区和部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并快速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向指挥中心反馈。
 
  五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管。统筹全市环境执法力量,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露头就打。
 
  六是建立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大督查办、市大气办研究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持续开展驻点督导、专项检查和重点巡查,强化方案中各项举措的落实,定期将督导检查的结果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市大气办每月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在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向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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