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减少油烟污染,进一步提升县城区空气质量,实现“到2020年要求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集中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为重点,以“查处整改一批、取缔关闭一批、引导规范一批”为原则,集中治理油烟超标排放。力争用2年的时间,解决我县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清新、优美、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治理对象
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污染的县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餐饮企业、经营商户、学校、流动烧烤摊点等。
三、治理任务
(一)治理油烟超标排放。全面清理排查县城区餐饮油烟排放源,建立油烟排放源清单,并按清单全面检测油烟排放质量,对油烟超标排放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安装经过国家环保部门认证许可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投入使用,直到排放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加强油烟污染源头控制。由县城管局负责,督促新开业、改建、扩建餐饮业主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取缔露天烧烤违法行为。烤箱入店,依法取缔县城区露天烧烤摊点,餐饮门店外设置烧烤台、违法占道经营行为。主次街路所有餐饮业户入店经营,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成立茶陵县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局长、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经济开发区、广播电视台、法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监局、城管局、云阳街道、思聪街道、下东街道、洣江街道、利民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管局办公,由城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受理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举报,负责指导协调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举报电话:25213666。
(二)责任分工
县城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县城区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污染行为。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直接进行排放的、将油烟通过私挖地沟和下水通道等方式排放的、未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占道经营的餐饮业户、饮食摊点等依法进行整治和取缔。
生态环境局: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和排查检测,配合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拟定限期整改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餐饮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县市监局:负责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不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配合相关部门对现有达不到环保要求且无照经营的餐饮店实施取缔;对污染严重,治理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餐饮店,在相关部门处理后,视其情节督促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
县公安局:对于扰乱执法、暴力抵制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惩处,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广播电视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跟踪报道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机制、好做法,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件和违法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餐饮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职能部门的执法行动,并做好信访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9月1日一2019年12月31日)
由县城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县市监局配合,全面排查县直机关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场所使用原煤、散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建立县城区餐饮经营户台帐。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安装不运行、油烟净化不达标的单位和餐饮场所,由城管局下达整改告知书,督促对照整治标准限期自行整改。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8日ー2019年11月28日)。
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意义、目的和要求,营造舆论氛围。餐饮油烟治理责任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印发宣传单或告知书,对经营业户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1月4日-2020年3月31日)。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向违反规定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整治验收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30日)
由县城管局开展油烟污染整治验收工作,全面验收机关单位食堂、餐饮饭店、饮食摊点的油烟排放是否整改到位,逾期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县城管局每天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切实做好辖区油烟污染巡查和查处工作,杜绝油烟污染问题的发生。
(五)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由县城管局牵头,多部门联动,建立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定期对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避免出现反弹,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强化领导,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二)履职尽责,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动态监管、严格日常监管、强化源头控制。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凡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情节恶劣的单位,由责任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规范执法。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将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的意义与要求公之于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油烟污染问题。要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利用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拒不执行的人员要现场取证,做好法律文书,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