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策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环保政策 >

休宁县2019年度“守护蓝天”行动工作要点

作者: admin 时间:2019-09-19 来源:未知
摘要:一、工作目标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对照《休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加强烟火爆竹禁限放管理。严格落实《休宁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和处罚力度。加强宣传引导,转变传统观念,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 (三)全...

  一、工作目标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对照《休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加强烟火爆竹禁限放管理。严格落实《休宁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和处罚力度。加强宣传引导,转变传统观念,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
 
  (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淘汰。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严禁新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有序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加快推进乡镇茶叶、茶干、竹笋等农产品加工项目燃煤锅炉、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物质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和改造。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专项行动,按要求完成工业行业废气污染源排查和评估。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完成2019年度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完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转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落实《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8〕1637号),坚持“三个围绕一个不上”和“三个集中”,鼓励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企业“退郊入园”“腾笼换鸟”。
 
  3、持续推进清洁生产。抓好工业技改,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将企业节能减排纳入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扶持范围。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对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二)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
 
  4、加大烟尘控制力度。督促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水泥、矿山及矿产资源加工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依法取缔非法采石场,加强修复绿化。
 
  5、强化城市扬尘治理。开展项目开发建设施工及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实现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各类混凝土(沥青)搅拌站、水稳拌和站严格落实防尘污染防治,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渣土运输处置扬尘整治。实施城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到2019年底,实现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
 
  6、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黄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新建、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登记及审批。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认真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法关闭非法城市露天餐饮、烧烤摊点,做到入店经营,油烟达标排放。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维稳,因地制宜,规划设置一批符合餐饮服务业开设条件的配套设施或场所。
 
  (三)加强农村大气污染防治
 
  7、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力度。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力度,确保秸秆禁烧“零火点”。加强农村及城市周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
 
  8、加强生态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试点建设,实现PM2.5、PM10等数据实时调度,并落实精细化管理。
 
  (四)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9、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按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依法依规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0、大力倡导绿色出行。重点实施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在城市公交、城市执法以及环卫保洁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推广。加快建设快速便捷交通系统,鼓励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倡导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减少因道路拥堵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五)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11、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使用。积极开展清洁能源试点示范,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加快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天然气替代项目建设,逐步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并形成示范效应。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蓝博同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0电话:400-6600-880

联系电话:010-69457333

公司传真:010-80493169

客服QQ:81327455

网址:www.lbtc.cn

企业邮箱:zb@lbtc.cn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玉石井东街38号

[向上]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400-6600-880
二维码

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方案